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是什么?
深圳经适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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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了注册会计师证是否可以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
CPA能否申请,需要看下深圳地区的人才政策了,建议问下当地的人事部门。
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
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2、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程序: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
3、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请参考。
深圳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扩展资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③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④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登记实施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深圳市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人及家庭年收入上限是多少?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计分办法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2、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6万元、上述规定时间及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配偶为现役**的家庭不受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
计分办法
1.申请人和配偶户籍迁入时间每月1分(单亲家庭以申请人一方计算)。
2.申请人户籍迁入特区时及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时不满23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23周岁当月算起;成立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3.配偶为现役**的家庭,其分数按申请人单方分数的两倍计算。
4.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特区的申请人,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深圳市的配偶,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5.留学生申请人的配偶的户籍不在深圳的,则其家庭分数以留学生一方计算。
6.计分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二)排队办法
低收入家庭和留学生家庭分别排队。
1、低收入家庭排队办法
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若分数相同,即入户的年月均相同,则以日计算;若入户日也相同,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前后。
2、留学生家庭排队办法
1、学位高者在前;
2、同等级学位的以取得学位的年度为依据,年度在先的排在前;
3、同等级学位且取得学位的年度均相同,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
(三)自选房号办法
由电脑计分排队并根据排队情况和房源数确定入围者,入围的申请人按所在队列排队的前后顺序参加本队列选房。若有申请人弃权,则按序顺延。
五、申请购房程序
申请人申请本批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选房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选房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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