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给小学生讲的民法典内容,关于学生的民法典有哪些?
关于学生的民法典有哪些?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986年公布的《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
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
1986年《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
1992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1995年《教育法》第八十一条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肖涵诉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等赔偿一案的复函》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民法典每条内容概括?
《民法典》主要内容概括是包括七编,也就是总则编和物权编,合同编,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事项规定和继承,侵权,以及人格权方面的规定。在总则方面是将绿色原则确定为基本的原则的。
一、《民法典》主要内容概括是什么?
《民法典》包括7编,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84章、1260条,总字数10万余字。结构安排上有几个特点:一是坚持民商合一,二是单设人格权编,三是不设独立的债权编,四是不设独立的知识产权编,五是单设侵权责任编。
(一)总则编。总则编共10章、204条,与民法通则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第一,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并在各分编的相关制度中体现了绿色原则。
第二,完善了监护制度。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强化了政府的监护职能,并增加了临时监护制度和临时生活照料制度。
第三,确立了特别法人制度。按照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第四,完善了民事权利制度。对知识产权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完善了民事责任制度,增加规定了“好人条款”和“英烈保护条款”等。
(二)物权编。物权编共5个分编、20章、258条,与物权法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第一,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与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相衔接;落实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制度;考虑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在民法典中作出衔接性规定。
第二,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强化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适当降低作出决议的门槛;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规则;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增加规定居住权。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在用益物权部分增加一章,专门规定居住权。
第四,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和清偿顺序;删除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完善流押、流质的规定。
第五,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作出原则性规定,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
(三)合同编。合同编共3个分编、29章、526条,与合同法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第一,增加典型合同类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合伙合同这4种新的典型合同。
第二,补充完善债法的一般规则。明确了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问题,完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具体规则。
第三,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
第四,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为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对电子合同订立、履行的特殊规则作了规定。
第五,完善格式条款制度。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六,禁止高利放贷。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细化客运合同的规定。明确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等。
二、人格权编内容是什么?
人格权编共6章、51条,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规则,并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明确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第二,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
第三,增加禁止性骚扰的规定。明确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并规定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第四,明确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的人格权益,民法典从人格权保护角度作了明确规定。
第五,明确规定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明确了隐私的定义,对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常见行为作了列举性规定。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处理个人信息遵循的原则和条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民法典关于学校教育的规定有哪些?
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是指通过学习民法典,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树立尊崇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运用法律保护合法利益的能力,从而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坚持做好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体现为以下三方面要求:
一是青少年民事法律知识体系要依照民法典展开。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把限制公权力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么民法典则把保护公民私权利展现得尽善尽美,公民一切民事活动,大到签订合同、设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办理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培育,需要围绕青少年成长的切身利益,切实遵循民法典设立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法律规范,并依照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诉求和民法典的内在逻辑性,科学设立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构建青少年民事法律教育层层递进、有效衔接的知识体系。 二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追求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从立法目的、原则到具体规则,都充分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民法典第一条指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典提出民事主体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和增加的见义勇为免责制度、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业主居住权制度、保护胎儿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保护个人信息制度等等,充分体现了全方位、多层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社会、个人层面价值追求。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充分挖掘和有效运用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事法律制度,积极将这些法律制度转换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而形成自觉的法律行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少年社会行为实践中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要更加注重大中小学校一体化与校内、校外协同化建设。民法典汇集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民事法律实践,吸收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优秀法律文化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涵盖范围广泛,内容博大精深,因此,需要进行持续、长久的浸润和学习,才能更好地实现理解和消化,进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基于此,扎实做好青少年民事法律教育,一方面要强化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一体化建设,即根据民法典的内容和青少年成长阶段进行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时代特征进一步增强法律教育的整体环境和氛围,在依托于法制理论课这一主渠道和法制教育专职力量的同时,辅之以加强学校与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协同合作,进而更加有效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民法典三字经内容?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既是生活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为了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传工作,特编写《民法典普法三字经》一书,以向广大读者普及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
本书选取如胎儿继承权、高铁霸座、抢夺方向盘、高利贷、高空抛物等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编写成三字一句的整齐句式,每部分内容又结合经典案例,进行了扼要、点睛式的分析,并配以四格漫画和法条链接,便于快速、精准地学习和理解民法典所调整的各类法律关系,是一本学习掌握民法典知识、指导解决法律纠纷的通俗普及读物。
民法典经典内容?
民法典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和侵版权责任权。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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