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广东地区最底标准工资是多少?
2008年广东地区最底标准工资是多少?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86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94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3元/小时 广州
二类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4元/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 6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8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 58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3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类53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0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1元/小时 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县(县级市)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多少年调整一次?
每年调整一次,由于各地的经济收入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乜不相同,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以当地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请问:台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00元,台山市属江门市,执行江门市标准。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多少钱一个月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现在广州基本工资是多少?
基本工资一般都不是固定的,有个最低工资的说话,你参考一下。
2011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1、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7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元/小时。2、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5元/小时。3、广州市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离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费、待岗人员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线为1040元/月。详见《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7号)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