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2023年调整个税起征点?
2023年调整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方式如下:
含税: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换算成含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税起征点提高,你受益了吗?
2019年1月1号开始实施,此次的个税改革的力度极大,所以说对一个人而言将会有极大的刺激作用,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以及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并且分两步走2019年。首先第一个子女教育的话,甚至是纳税人等教育,首先第一个方面,子女每个子女每年可以享受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方面则是可以定向扣除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方面则是在自付的费用里面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甚至是租房租金方面,可以按照每月一千元的标准租房,租金则是根据特大城市的不同时期800到1200元扣除,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可以享受2000元的标准,而对于非独生子女的则是2000元的,这有相当大的不同,只有住房租金可分区实施,其他几项都是全国统一标准,将会对我国的实行定向调控,举个具体的例子让大家来了解一下。
假设个人的收入达到了2万元人民币,那么在不考虑扣除五险一金的基础上,我们在征点在没有实行新的个税改革方案之前,在3500元的提成额度的情况之下,根据过往的速算扣除税率需要每个月应缴的税收个人所得税则是在达到了3120元,10月1号以后如果我们按5000元的标准则个人所得税只需要1590元,减负接近了50%,所以说这个是相当大的力度,但是如果从2010年开始,在享受各项的子女甚至教育附加住房,赡养老人的一共可以扣除4600元,那么在此基础之上,他只需要在2011年1月1号起缴纳830元。比3120元的额度真是大幅度的降低,降税额度达到了73.40%,这种减税的力度确确实实让老百4感受到释放,因为我们每个月竟然可以减少2290元的,最少相当于甚至一线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说支持的改革方案是符合我们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会在这一个领域里面得到大家的支持,个税的改革红利得到充分的释放。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起征点调高到5000元/月,你怎么看?
5000元的“起征点”是否合适?自主申报会不会很复杂?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自6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征求意见以来,目前收到的意见数已经超过68000条,备受关注。
针对几个焦点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教授李传喜以及暨南大学财税系副教授魏朗,结合国外做法为新个税法进行分析点评。专家认为,从草案内容看,这次个税改革对单一收入来源人群来说无疑是降税政策,其中中等以下收入人群受益最大。实行综合所得自主申报相信不会增加纳税人负担,反而有益处。
最大亮点: 综合考虑个人收入和负担“过去都是简单的标准扣除额,今年草案一个亮点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即在综合所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个人负担,实现量能纳税,能力大的多缴税,能力小的少缴税。”魏朗认为,此次改革综合考虑了个人收入来源及其负担,实现个税筹集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
专家强调,个税改革是一套“组合拳”,除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调整税率结构,总体上大幅减税。
“这次改革,对单一收入来源的人群来说肯定降税。受益最大的肯定是中等以下收入人群。”魏朗指出,草案除了提高了扣除额标准,低档税率的级距也拉大了,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根据草案计算,月薪8000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的人群降税幅度可达78%。月薪15000元的人群降税幅度可达57.6%。月薪25000元的人群也可降税50.3%。若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减税幅度将更大。
基本扣除额: 考虑了基本生活消费支出5000元的“起征点”是否合适?专家们指出,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参考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
记者了解到,在2011年个税法第六次修正时,当时财税部门介绍,工资、薪金的减除费用标准是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测算依据。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为2384元。而据统计,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37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约为3900元/月。
杨小强指出,从法律的角度看,扣除额其实是一个“生存权保障费”,不包括个人发展权。德国宪法就规定,生存权以下不课税。他建议,生存权应该包括最低物质生活需要以及最低文化生活需要。
专家同时强调,个税“起征点”是一个“美丽的误会”。“起征点是达到这个点,就要全额征税。扣除额是扣掉之后再征税,有很大的差异!”魏朗表示,每月5000元的扣除额不能称为“起征点”。
基本扣除额全国统一: 有利于劳动力流动那么基本扣除额是否应该全国统一?魏朗认为,这个标准必须全国统一。“个税主要是针对劳动力,劳动力就应该在同一市场上流动。”魏朗指出,哪怕是联邦制国家,个税的扣除额都是全国一盘棋。
她指出,大家不要光盯着“5000元”,这次修正案草案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就体现了地方差异。“改革是循序渐进的,我相信5000元将来会继续调整,而且应该指数化调整。”魏朗指出,这次改革除了可以扣除5000元、三险一金等“标准的”专项扣除,还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税力度是很大的。
那么45%的最高边际税率是否应该下调呢?李传喜认为,目前贫富差距较大,有必要保持最高边际税率45%不变,优先体现公平。据其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的数据显示,目前适用45%的纳税人数占比只有1.5‰,但纳税额占了16%,45%的税率对高收入人群仍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专项附加扣除: 或有一定限额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意味着数万元的房贷利息可以全扣吗?对此,专家们认为,在实施细则出台之前,专项附加扣除不妨借鉴境外经验。
魏朗认为,中国香港的薪俸税很值得借鉴,比如子女免税额,无需提供发票,因为并非据实扣除,而是按一个限额来扣除。她建议内地的子女教育项目,可参照香港做法设立一个限额进行扣除。
同样地,住房贷款利息也不可能据实扣除,“大多数国家及地区,不是全部住房贷款利息都可以扣除,这并不公平,因为税收首先是要满足基本需要。即便是美国,也是对主要住房进行扣除,即不管你有多少套住房,你主要住的住房的贷款利息才可扣除。”魏朗认为,房贷利息的扣除应该体现地区差异,因为不同的地方的房价、贷款利率都不同,不同地区可以有不同的限额幅度。
“这次新增专项附加扣除是迈出了第一步。”杨小强指出,在税收法律的制定上,国家在考虑效率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社会道德、公平正义。
自主报税: 不会很复杂那么以后报税会不会像美国一样复杂呢?根据草案,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
“综合所得申报,会增加纳税人负担吗?不会。”魏朗认为,现在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已经奠定了良好基础。“像年所得12万纳税自行申报,广东税务部门做得很好,手机微信打开,就已经有了全部数据,点几下就申报成功。”魏朗指出,自主申报对个人是有利的,因为单位代扣时,并不能把个人全部可扣除的项目都扣除,只有自己申报时,才能扣全。
“每个人都会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所以你必须申报,不申报就无法抵扣,没得退税。而且不申报纳税也违法,有惩戒措施,所以必须申报。”李传喜说道。
那么个税改革后,怎么加强个税监管呢?魏朗认为,个人不自主申报,税务局可以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等渠道了解个人收入。草案拟规定,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时间是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局在1月-3月期间有足够时间收集信息。此外,草案增加对股权和不动产登记环节查验完税凭证的规定,将加强对资本性、财产性所得的税收监管,有效实施税源控管。
文/广报全媒体记者 何颖思
个税起征点提高摇号政策会调整吗?
1、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收入10000元的工薪阶级每月或增加150元,最高可增加175元,这样每年可增收至少1800元。在北上深三地中,收益最大的是上海,因为上海地区在扣除五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在起征点调整后,恰好从税率20%一档变为税率10%一档,从而税后收入提高的金额更多;然后收益最大的群体是:月薪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的工薪阶级,而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影响并不是很大。
2、从地区来看,收益最大的是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
3、对五险一金的缴纳缴纳的影响:因为不同地区,五险一金的缴纳也会有区别,在同一工资水平从比较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差别较大,其他地区较之前保持一致。
4、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将会对摇号购车有影响,尤其是北京!
北京小客车申请条件说明
在北京,外地户籍摇号购车的必备条件“在北京连续满五年(含5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社保断月补缴有效,个税每年都要有交税记录(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断年补缴无效。个人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后,原来大于3501-49999元这部分的人个税就不用缴纳了,将导致纳税间断,如果工资不上调,将会影响后续摇号购车。
综上,个税起征点上调,一方面将提高我们的税后收入,但另一方面,对于类似北京这样的一些有限购政策的城市而言,非本市户籍的我们可能会因免征额提高不用纳税而影响我们享有购房或购车的权利
个税起征点再掀热议,还能调高吗?你怎么看?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此次个税改革已尘埃落定,但确实还存在起征点过低的问题,而且本身也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要起到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的问题,确实起征点有待提高。
目前房价水平总体较高,且涨幅也比较快,很多家庭虽然可能征税对支出成本影响不是很大,但觉得总归是一项开支,对个税起征点及六项附加专项扣除还是有不少异议,总认为个税现在主要征收对象为一般工薪阶层,对一些高收入人群难以起到有效抑制贫富差距的作用。
还有,一些个体商业经营者及其他企业,不少人一年收入较大,但纳税却不高,还有些人还根本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现在需要改变个税纳税结构,加大征管力度,实现税赋公平,以实现个税的真正公平,也让个税真正起到抑制贫富悬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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