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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有限企业的合伙人数)

2022-10-29 案例

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有人数上的限制,可以是多人吗

可以是多人,但不能超过普通合伙人的数量。

有限合伙企业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于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至多49个。这个范围就是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拓展资料:

一、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的优点显然表现在: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办公条件

5、公司形态完全脱离个人色彩,是资本的永久性联合,股东的个人生存安危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因此,公司存续时间长稳定性高。中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说,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两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我国此条法律规定的理解,存有完全相左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公司法不认可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其他的公司形态,不能创设其他公司形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条并不禁止适用除公司法之外的法律而创设其他形式的公司。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量上限

一、正面回答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即由一小部分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而其他投资者则作为隐名合伙人,从而进行较大规模的基金私募。

二、详细分析

实际上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人数在50人以下,但实际意义上的合伙人人数突破了50人的限制,普遍采用了隐名合伙的方式规避50人的限制,即由一小部分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而其他投资者则作为隐名合伙人,从而进行较大规模的基金私募。

三、合伙企业中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吗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要求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拓展资料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有限企业的合伙人数)

合伙企业人数规定

一、正面回答

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详细分析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不同点

普通合伙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以在一个商号下经营商事营业为目的而结成的合伙,全体合伙人的责任均不受限制,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

一、正面回答

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

二、详细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如果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根据相关人员的解释,相关规定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限制,是为了防止发生大规模的变相非法集资,但该规定已对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

三、合伙企业股东义务是什么

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人数上限是多少

一、正面回答

没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作出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是: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也就是数量的下限为二人;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那么合伙人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构成的,普通合伙人不得少于一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二、分析详情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可由部分合伙人经营,也可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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