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典型案例,外村人购买本村宅基地房,拆迁如何补偿?
外村人购买本村宅基地房,拆迁如何补偿?
对于这个问题而言,我们觉得你应该要好好的讨论一下。
毕竟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意思,并且我们觉得也不太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那么假如发生了这样的情况,面对于这个拆迁的补偿,应该如何补偿呢?
宅基地不允许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人,我们觉得其实提问的会有一定的误解,或者不知道从什么情况和渠道当中取得这样的合法的购买宅基地的资格
又或者当你买到的宅基地是不没有通过合法的手续获得相对应的证件或者办理相对应的手续的情况之下,可能会允许购买。
又或者是国家的安排,比如说异地搬迁的,又或者说一些非常偏远山区人口比较少的可能会合并
那除此之外,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在宅基地的明文规定上面,已经是明确的提出来农村里面的宅基地除本村内经济成员可使用以外。本村以外的人来到农村里面购买这个宅基地是不合法的,在这个法律方面是没办法保证足够的切身利益。
遇上拆迁应该怎么办?对于遇上拆迁这个问题,无非就想获得相对应的补偿或者安置。
那么姑且我们认为这个村子以外的人来到这个农村里面,购买到这个宅基地盖好了房子。也许是通过合法的手续或者其他的一些特殊的情况。
那么只要拥有这个宅基地证和房产证,那么对于该安置的应该获得同样的待遇
比如说应该安置的时候就会获得安置房。拆迁征用的时候就会获得相对应的补偿款,比如说征用宅基地那么快拿到一笔不小的拆迁补偿款。
只要你通过合法的手续,国家认可,村委也认可,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所享受的福利和待遇与村民基本上一致,可能会有其他的小小的差别,但是大体上总体上而言应该和当地的村民是一致的,享受各种权利。
如果不是上述的情况该怎么补偿?如果仅仅是购买个房子,那么遇上拆迁的时候,应该是怎么样的获得补偿的款项呢?
其实这个并不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那么我们总体上而言,因为我们也看到一些拆迁的实际情况,比如说村外的人来到这个农村里面购买了一块土地,然后盖房子。
可是遇到了拆迁补偿是怎么补偿的呢?如果你已经领取了安置房,这种情况就相当于对于你的房子拆迁,给予一个价格的折算。
宅基地的征用是与你没有多大关系的。因为宅基地征用,宅基地是属于村里面的集体的土地,所以征用宅基地的时候,就算你之前是用金钱买下这块土地,然后盖房子的,那么在宅基地征用没有找到你的宅基地证,也是不会对你另做补偿的。
所以这个问题而言,就得看你是否真正取得合法的手续。
如果合法的手续证件要齐全,那么这种情况之下补偿是跟普通的正常的一样,如果不是那么面对于补偿这个问题。可能就会少了一大截。
你见过的因为拆迁一夜暴富的人,他们是怎样败完家产的?
还没听说几例“败完”家产的。败了一点的倒是有,但基本上都适时地收敛了。
一般人,不会因为忽然发财了就疯狂败家;只有向来都大手大脚的人才会完全不留后路。
因拆迁一夜暴富的人的确不少,忽然变得大手大脚起来的人也很多,但基本上都会适可而止。而且,真正“败家”的人不多。很多人,以前钱不多,省吃俭用,这已经形成习惯了,烙印在骨子里了。发财以后,他们败起家来还是有限的,无非就是吃喝玩乐一段时间,买车、买名牌奢侈品,但是到了一定程度,他们自然就收手了。
因为穷人就这习性,他知道赚钱不易,潜意识里会留条退路。花钱到一定程度,他就舍不得了,观念让的保守,使他们保留住了财富,不会完全败光。
真正“败家”的人不多。那些花掉大笔钱的人,本意都不是败家,而是投资。很多人的钱是怎么花掉的呢?做生意。
他们更希望以钱生钱,于是投身到他一窍不通的商业巨渊之中。
比如我知道的,某小区,有一批回迁户,各个都有钱,干嘛呢?他们都开店。当时,我见的一处临街的门脸,开了20多家饭店,6、7家超市。然后,逐渐全都倒掉了。我见到的把钱折腾没了的,都是这么折腾的。
其他的,比如买车搞运输的,炒股的,买工程机械想当包工头的,买鸽子买狗想要搞高端宠物养殖的……差不多就是这样。
投资失败是他们再次沉杳的主因。实际上,他们的行为谈不到败家,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把投身商海想得太简单了,美梦破碎了。
当然,其中有些人也纯粹是由于虚荣心作祟,一辈子没什么身份,就想当个老板光彩一下。代价很好。
真正败家的,是那些在没什么钱的时候就大手大脚的人。比如说有些人赌博。其实他没钱的时候也没少赌,有钱了,继续赌,输光了。又或者有些人从来就没有过“勤俭持家”这个概念,有多少花多少,他们把钱花光了也不奇怪。
绝大部分普通人,并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依然保留住了财富。虽然可能败掉一点,也不过九牛一毛,大部分的钱还在,没什么经济压力,生活得也很幸福很愉快。丽水一家人为拆迁款,半个月内结婚、离婚23次,甚至女婿娶了岳母,你怎么看?
金钱就像使度数很高的酒,让正常人喝了神魂颠倒,无伦理纲常, 变得极其自私疯狂。就像是《西游记》里的妖精现了原形一样,让人看的又可笑,又可悲。有些事情让人啼笑皆非,有些事情又做的让人感觉到是天下奇闻。你像丽水这一家人就是为了拆迁款。就出现了离婚23次,甚至是女婿娶岳母。把所有正常人不应该做的事情他们都做了个遍,目的就是为了在动迁当中得到一些钱。可是等到事情败露的时候,最终还难逃法网的制裁。
我个人觉得金钱在宝贵,金钱暂时万能的,也不应该为了金钱巧思钻营。不应该在金钱面前做出这样违背伦理的事情。再者说了,这种行为也是投机取巧企图请让国家的财产。这些做法都必将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虽然是想在这次动迁中多得一些利益,让自己的家庭过的好一些,但这笔已经是邪门歪路,所以我说等到罪恶被揭露出来,那一天终究要受到法律的惩治。
在我看来这都是利于促使的才去这样做。在我们的这个社会里,有许多父亲都去世了,还在冒领着父亲的养老金。有的为了得到利益,夫妻还进行假离婚。这等等一系列的举动都是为了一个字,那就是钱。我不看好这个钱才适用歪门邪道挣来的。我倒是觉得男子汉挣钱要凭力气,要凭头脑,而不应该凭借着自己的小聪明最终被法律严惩。
要是让我来看待这种行为,我觉得简直是傻透气了,终究这事情都有东窗事发的时候,我们的动迁办机构,如果头脑真的就这样的好糊弄,那么不知道有多少人的发这笔横财呢?所以我说可千万别异想天开到最后自己为错误买单,我特别不赞成这种行为。你见过家里得到拆迁款后最嘚瑟的男人是怎么样的?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我们一栋有对夫妻,确切的说是我对门,我404室他401室。平时俩人拽得不要不要的。
卖我房的上家就和他们家闹得天翻地覆的,居委都帮他们调解很多次,最后甘拜下风,卖房走人。
因为我是外地人,他总是歪着头,用那油得发亮的礼帽挡着的鼠眼儿瞄我们。
最可恨的是他门口挂个镜子对着我家大门,大家都说让我也挂,挂个比他家还大的,狠狠地还击他。
我是不信这些的,何必呢?首先我是外地人,其次他们是老年人,我不敢惹事,我开着店,得谨记和气生财之道啊!
男主人每次从我饭店门口过还会扭发扭发屁股,用妖娆形容他吧,他又是男的。
他一直以为我那房子是租来的,拆迁组开会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他惊讶的表情,张大了嘴巴,好像我是个怪物一般。
我们402.403以及楼上楼下的邻居都很好,散会后大家都凑在一起热议,都在估摸自己能拿多少钱?拿房子还是拿货币。
我们那批安置房在航头,可是这航头在哪里不知道呀!总感觉好远好远。我们那栋楼的人,大部分都选择了拿货币,自己再选择合适的地方再买。
我们栋6.70岁以上的人居多,大家都选择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那次拆迁因为是修地铁,所以大家都很理智,并且踊跃支持,毕竟这是惠民工程。
所以就不存在拆迁暴富这样的说法。
我们401的夫妻俩有个女儿,女婿是金桥那边的,他们为了买竹园那边的房子,便卖了金桥的2室户。
可是金桥的房价和陆家嘴这边没法比啊,所以女婿就让岳父岳母的拆迁款和他们卖房的钱放一起买房,以后也住一起有个照应。
他们就一个女儿,女婿盛情邀约,当然乐意前往,夫妻俩留了20多万,剩下的全部交给女儿女婿买房了!
他们也开开心心浩浩荡荡的搬过去了。
当时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大伙儿都羡慕得紧,说儿好不如媳妇好,女儿好不如女婿好,你看人家401多幸福啊,和女儿女婿外孙一起共享天伦,齐乐融融。
去年底,大伙儿又看到他们夫妻俩在原来的小区附近住着,没有了以前的趾高气扬,见了老街坊都很随和的打招呼。
听他老婆小姐妹八卦,他们女儿女婿买的房子没有老两口的名字,买的时候女婿给他说,以后遗产税太贵不划算,而且再买属于二套房。
就写他们小夫妻俩的名字,以后有钱再买就写老两口的名字,属于第一套。夫妻俩觉得有理,反正自己也老了,以后房产还不是要给孩子们的,便同意了。
他们搬过去的时候外孙不到一岁。
一晃啊就上幼儿园了,夫妻俩每天接送外孙,负责打扫和一家人的一日三餐。日子还是过得不错,女婿对他们老两口也孝顺有加。
去年他们那宝贝女儿和公司同事好上了,三天两头和女婿闹情绪要离婚,最后被女婿抓了现场,当场逼她净身出户,为了自己的颜面,她女儿含泪签下名字,孩子房子车子票子,都没有了!
成年人,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承担后果。
老两口傻眼了,想要回自己的那一部分,可是太难了,她女儿白纸黑字写了承诺书,所有财产都给孩子,孩子的监护权归父亲。
一家三口又租回原来的小区附近。
当初那个戴礼帽戴大金链子的人不见了。总是看着他们夫妻俩拉着购物车,穿梭于卖场超市菜场。
所以人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到老你不知道自己会经历什么。
因果轮回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扬州拆违,业主开车冲撞拆迁队致2死8伤,是正当防卫还是违法抗拆?
近几日扬州拆迁业主开车撞人事件在网上引起了轰动,众口不一,争论的也较为激烈,许多人都一致表示出了对暴力强迁的不满,对业主情急之下为保卫自己财产而不顾一切的无奈之举的同情。
可此题一出[拆违]二字首当其冲,就给定了性。
[拆违]与[拆迁]只是一字之差,一字之差啊!差之千里。什么一死九伤也好,二死八伤也罢,其数字在此己然不是那么重要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则是你房屋属性的定论。
如果此[拆违]二字事实成立的话,那么性质可就大变了,那么你提出的是否“违法抗迁”一说,不用回答也就即为事实,也就顺理成章的了。
但是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拆的到底是[违建]还是[民房]?这可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真的关系到了事件的发展,关系到了业主生命的存亡。
如果你拆的是违章建筑的话,也就是说此房如果真的是违章,哪怕拆迁队强迁的在不妥当,让你在不能接受,也情有可原。
如此一来,业主的行为举止显然是触犯法律,显然是违法抗迁,再加之开车撞人你可就罪上加罪了。
可是,如果业主的房屋是[合理合法]的[民房],但在还没有签订协议前,还没有商量好价位时,拆迁队就对[民房]冒然的进行野蛮的,暴力强迁,那么业主所采取的行为,虽然比较过激,虽然我们不赞同。但也是事出有因的,也是可以理解,也是在暴力之下的无奈之举。
业主的行为,无疑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卫自己家园不被侵犯,不被损失。
所以此事关系重大,此房的[属性]更是关系重大。
我们真心希望还事情的一个清白,弄清事件的真正原委,假的不要说成真的,黑的也不要说成白的,责任的起因要分辩清楚,这才是对事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人民负责。
不同观点,见解?欢迎与白雪姐姐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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