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大米)
绿色食品标志怎么申请
一、正面回答
绿色食品标志申请如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所在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二、详情分析
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
三、申请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绿色食品认证有哪些程序
1、认证申请。该环节是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领取相关申请资料,并编写对应材料。如《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等。
2、提交受理。该环节是由申请人将上述的相关材料递交至上述的受理机关,由受理部门进行登记、编号。如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材料合格的,则进入下一个环节。
3、现场检查。该环节主要为产品抽样检查,由受理部门组织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主要包含了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同时将需要抽样的产品送至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4、认证审核。该环节是由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如认证合格的,后续予以颁证。如认证不合格的,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作出终审结论。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5、取得证书。认证合格的,由认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获得相关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绿色食品认证
食品标志有哪些类别, 申请食品标志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食品标志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 申请食品标志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2、资质证明材料;
3、质量控制规范;
4、生产技术规程;
5、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6、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7、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扩展资料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禁止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标志使用人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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