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费,给人好处费在会计科目里记什么?
给人好处费在会计科目里记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某一个项目,在进展过程中给人的好处费,可以计入项目的成本,也就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会计科目;
如果是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给人的好处费,可以计入会计科目是管理费用;如果是开办期间给人的好处费,可以计入会计科目开办费。
介绍工作拿好处费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你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那么帮忙招商拿到好处,按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合法。如果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利关系帮忙招商,就算不拿好处费也违法。
中间人拿好处费违法吗?
如果没有公务员身份,或者说没有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做买卖中间人收取好处费,是合法的(常见的如:中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怎么处理别人给的好处费?
上交单位纪委部门,以单位的名义将好处费还给对方,如果金额不大的话也就算了,如果金额太大的话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禁止以后输送因个人利益的好处费。
要保证公平竞争或公平买卖,必须将好处费这一块严格控制住,不能私自输送好处费。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及时上报并返还!
手机丢了被人捡到,要1000元好处费,手机价值3500元,怎么破?
手机丢失了,买的时候是3500,但是用在自己的手里以后,可就不值这么些钱了。所以说当别人拾到的时候,向你要1000元的好处费,我觉得这真的有一些要高了。不就是一个手机嘛,其实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想一想一个二手手机也就值1000块钱,如果说你好处要的这么高,我想丢手机的人也不会要了。其实丢手机的人想找回来的目的就是把自己的电话号码本,或者是联系通讯录什么的都找到。要不然手机捆绑的那些信息什么的就白费了,所以说有些人还想要回来,但是好处费要1000就有一些高了。
我有过一次丢手机的经历,当时我在医院照顾一个朋友。在楼下医院的食堂打饭的时候,随手就把手机放在了台上,然后我就走了。到朋友的病房唠了一会儿嗑,我才发觉手机没有了,于是我就给这个手机打电话。恰好有人接听,于是我就跟对方说,把手机还给我吧,我是手机的失主,她也管我要了1000块钱,其实说一句实话,我这手机买的时候才2000多块钱,于是我就跟他讲了半天的价。最后我给了他200块钱,他把手机放在了一个指定的地方。我去取的时候,然后我就把手机交给了一个他让来的人。其实我给他这200块钱也是感激他拾金不昧的那种精神,现在是物质社会,谁拾到了东西,要点好处也是应该的,所以我也省去了许多的麻烦,当时我给他钱也是非常的痛快,现在想想,拾金不昧确实应该奖励人家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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