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何为怀疑从无?
何为怀疑从无?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和无罪释放有啥区别?
疑罪从无,是指被告人有犯罪的嫌疑,但暂无实证,按法以无罪处理;无罪释放,则是犯罪嫌疑人经查证,无犯罪实事,予以解除羁押,当庭释放。
这两者的区别是:前者虽按无罪处理,但仍未排除犯罪嫌疑,以后如有新的证据,随时可以传唤审讯。而后者则是已排除犯罪嫌疑,案件了结,恢复正常人身份。
经常听网友说疑罪从无,那么,什么是疑罪?
什么是疑罪从无?
当既不能推定你有罪,也不能推定你无罪时,从法律上就推定你无罪,这就叫做“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冤假错案的产生,维护事实上的公平正义。
疑罪从无是指公诉机关对所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一旦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该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充分,依然可以发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以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这就是疑罪从无的法律概念。
醉驾疑罪从无怎么定性?
根据证据链的完整性。
是否属于“醉酒驾驶”的认定就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鉴定,而司法鉴定不仅要求内容的准确,也要求程序的合法。司法实践中,对同一行为人同一时间采集的血液样本,不同鉴定机构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而鉴定意见明显涉及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如果公诉机关不能提供证据对不构成犯罪的鉴定意见予以排除,那么其证据链就不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无法充分证明相关事实,根据疑罪从无,行为人只能被认定为无罪。
“疑罪从无”是利大于弊还是㢢大于利?
疑罪从无是为了体现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利于被告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一种司法的进步。不能简单的以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和而概之。
比如,一个凶手杀了人,但是凶手毁灭了证据,污染了尸体,你便无从下手,很难侦破案件,此时,站在法律的角度,纵使你高度怀疑对方有做案的动机、做案的时间乃至做案的必然有效手段,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和有效的物证,你很难定罪。换句话说,纵使你抓住了嫌疑人,对方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特征符合犯罪,你也不可以滥用刑罚,因为离真相还差百分之零点一。那么,站在疑罪从无的角度,你必须释放嫌疑人。否则,对方会反告司法部门要求赔偿。
疑罪从无的弊端就是你可能让凶手逃之夭夭,让命案无法找到真凶。刑法的目的是什么?惩恶扬善,如果,疑罪从无可以减少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那么,从长远看,还是利大于弊。
古人犯罪,画地为牢。今人犯罪,疑罪从无。可见,法制社会,理性执法的必然趋势。但是,万事万物都俱双面性。疑罪从无会让真凶逃过刑法,让国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慎执法少赔偿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国家财产流失到犯罪分子手中。比如,有重大嫌疑的人又难排嫌疑者,死罪可免但要庭外监控等找到有利证据再量刑,那样可以减少刑讯逼供带来的冤假错案。
没有直接证据有辅证可考虑多纬度侦查找到突破口打破凶手心理防线。只有不断完善法律,依法治国,才能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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