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报告,一般正常的庭审程序包含哪些步骤?
一般正常的庭审程序包含哪些步骤?
1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 2 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 庭前准备工作 ▪ 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 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 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 宣布开庭 ▪ 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 ▪ 介绍审判人员 ▪ 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 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 宣告庭审的阶段 ▪ 诉讼指导 3 法庭调查 ▪ 宣布法庭调查 ▪ 当事人陈述 ▪ 归纳小结 ▪ 当庭举证 ▪ 当庭质证 ▪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 ▪ 以及专家出庭作证 ▪ 当庭认证 ▪ 发问和答问 ▪ 其他事项的调查 ▪ 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4 法庭辩论 ▪ 宣布法庭辩论 ▪ 对等辩论 ▪ 互相辩论 ▪ 法庭调查阶段的回转 ▪ 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5 当事人最后陈述 6 法庭调解 ▪ 宣布法庭调解 ▪ 询问当事人调解的意愿 ▪ 组织调解 ▪ 终结调解 7 休庭、评议和宣判 ▪ 宣布休庭 ▪ 法官退庭和评议 ▪ 法官入庭和宣布继续开庭 ▪ 宣布评议结果 ▪ 征询意见 ▪ 交待诉权和说明文书的送达方式 ▪ 宣布闭庭 ▪ 审阅笔录的说明
书面审理跟开庭审理区别?
书面审理跟开庭审理的区别。书面审理指的是别人送来的报告。或者是书面传答的各种各样的文件,通过讨论进行审批,这样的就是书面审理。
开庭审理,指的是一个,犯罪集团或者是一个人触犯了法律,上级调查还要通过法律程序审案,所以法院传票通知定时开庭审理,当事人和律师都要到堂参加审定案,所以书面审理跟开庭审理有区别。
庭审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庭审规范。
一、开庭前准备
1、书记员进行开庭准备
(1)书记员应当确认当事人已在线阅读诉讼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申请回避告知、法庭纪律、操作指南,填写送达地址,将诉辩意见、证据及质证意见完整输入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必要时,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可以进行引导。
(2)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当即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审理法官处理。
(3)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通过在线出示身份证件等方式完成当事人身份认证。
(4)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等出庭的,对其身份进行在线识别认证后,告知其在线等待,等候登陆传唤。
(5)特别告知:A.网上庭审需保持网络畅通,除了查明确属技术、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外,若庭审中原告擅自退出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擅自退出的,按缺席继续审理。B.网上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采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书记员可不参与庭审。C.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纪律,破坏法庭秩序、妨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庭审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证据。
(6)书记员向审判长或审理法官简要报告到庭的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后,可退出庭审。
2、技术人员应当在开庭前检测确认当事人使用的网络条件、设备、场所符合网上庭审需要。必要时,由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二、开庭
1、法官入庭并宣布开庭
审理法官登陆诉讼平台,点击“开始庭审”、敲击法槌,宣布开庭。
2、法官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询问到庭当事人是否与庭前书记员核对一致,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3、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审判组织和审理方式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宣告案名。本庭现审理的是:原告XXX诉(与)被告XXX…(案由)一案,依法适用XX程序进行审理。
4、其他告知事项
双方已通过电子方式确认对审判员、书记员不申请回避,并对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和庭审过程中注意的事项进行阅读确认的,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将上述情况告知后让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不再重复告知。
三、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宣布开始法庭调查,并询问原告起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是否与诉讼平台上提供的一致,有无补充或修改。没有补充或修改的,不再当庭陈述,但原告应简要概述起诉内容。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询问被告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是否与诉讼平台上提供的一致,有无补充或修改。没有补充或修改的,被告应简要概述答辩内容。
2、归纳争议焦点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归纳并宣布双方争议焦点。争议焦点已提前在诉讼平台归纳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的,视情进行修改、补充或删减。
争议焦点确定后,要求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争议,且根据当事人陈述即可直接认定全案事实的,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3、举证质证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询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与诉讼平台上提供的一致,有无补充或修改。没有补充或修改的,不再一一陈述。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宣布由对方当事人质证,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辨认与辩驳。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应将双方无争议的证据予以固定,并引导双方仅围绕有争议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庭前当事人已在诉讼平台输入质证意见的,询问当事人
有无补充或修改。没有补充或修改的,不再一一陈述。
网页等在线证据,应当庭登陆进行展示;证人出庭作证的,可由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发送庭审码传唤其登陆并在线作证。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出庭的,参照证人出庭的方式执行。
当事人对证据原件有异议的,可指令其于庭后指定时间内到法院现场确认并发表补充质证意见,确有必要的,可以安排线下庭审进行审理。
4、发问和答问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部分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并指示被问当事人答问。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发问。对可在线核验的基础性争议事实,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可视情依职权当庭审查。
案件事实属要素式、结构化的,可在庭前由双方当事人在线勾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调查。
四、法庭辩论
1、审判长或审理法官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后,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指示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依次进行辩论发言。
经过法庭调查,争议焦点发生变化的,审判长或审理法官进行补充或修正。
2、简易程序中一般只进行一轮辩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第二轮辩论。
3、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当事人均无争议的,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向当事人说明后,不再组织法庭辩论。
4、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庭审,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对于案件要素与审理要点相对集中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据相关要素并结合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围绕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五、当事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六、法庭调解
1、征求调解意愿并主持调解
审判长或审理法官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经确认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主持在线调解。
调解过程中,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应当充分运用信用记录、相似案例等数据信息,引导双方在线协商。
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通过诉讼平台在线确认调解协议内容。
调解不成,或没有进一步调解必要或可能的,法庭调解结束。
2、在线调解平台的引入
当事人申请调解员远程视频调解的,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应提供在线调解平台供调解使用,并向调解员发送庭审码和相似案例等数据信息。
七、休庭或宣判并闭庭
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当事人均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原则上应当当庭宣判。案件当庭宣判的,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信用记录、相似案例等数据信息确定判决结果,并当庭宣布,征询双方意见后宣布闭庭。
案件不能当庭宣判的,审判长或审理法官宣布休庭并敲击法槌,告知当事人宣判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休庭或闭庭后,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在线阅读、核对庭审笔录,如果需要修改补正,可通过实时画面告知书记员,由书记员进行修改。各方当事人都修改补正完毕并点击确认、书记员保存笔录后,点击“结束庭审”,各方当事人退出庭审。
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审理法官或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保存录音录像后,审理法官点击“结束庭审”,各方当事人退出庭审。
二审开庭辩论完后的总结语怎么写?
答:二审开庭辩论完后的总结语怎么写,现在辩论结束,下边进行当事人最后陈述。二审开庭有严格的程序,首先宣布开庭,下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要查明案件事实,法庭调查结束,要进行法庭辩论,越辩事实越清,要进行当事人最后陈述,要进行合议三进评议,最后做出公正公平判决书。
法院开庭意见书是什么?
根据《2020年格式样本》,出庭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论证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或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证据存在疏漏、错误之处;
二是案件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三是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性质、严重程度,评析抗诉(上诉)理由;
四是论证原审判决书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是否正确,有误的,应提出改判的建议。可见,《2020年格式样本》对抗诉和上诉案件出庭意见书的格式和要求趋于统一,其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将“检察员”三字从出庭意见书中去掉,目的可能是更加体现严肃性,体现出庭意见书与公诉意见书一样代表的是检察机关的意见。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