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手抄报内容50字,民法典内容和国家制定过程体现了什么?
民法典内容和国家制定过程体现了什么?
近年来,民法典一直是民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将这一讨论推向高潮。综观这一研究领域,成果显著,争议也很多。例如,应坚持何种立法哲学,才能编纂出一部内容和谐、体系严密、面向未来的民法典?作为民事生活的典范,民法典应如何体现民族历史、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学者们围绕人格权法应否独立成编形成的激烈论争,症结在哪里?等等。
民法典的立法哲学,是一个国家社会背景的反映,是一个阶段时代精神的结晶,集中展示着一个民族的智慧和境界,充分体现着一个国家的胸怀和眼光。回顾世界立法史,凡是能够引领时代潮流,产生广泛影响的民法典,都有自己的立法哲学。在21世纪编纂的中国民法典,欲成为一部优秀的法典,也必须确立自己的立法哲学。中国民法典的立法哲学,可经由具体的法律条文,通过对人的定位和期待的表达,借助协调人与人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人与国家关系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原则展现出来。因为再精妙的思想,也理该“不离日用常行内”;再高明的哲学,也应当“极高明而道中庸”。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自身消费及权益保护方面有关的知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的人格尊严、风俗习惯受尊重。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权监督、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0.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受保护,在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使用时,有权要求商家或信息收集者删除信息、停止侵害,并可依法要求赔偿。
民法典510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内容如下: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新增十大内容?
一、民法典的重要新增内容有哪些?
1、设置离婚冷静期
2、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3、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4、见义勇为免责
6、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7、禁止高利放贷
8、保护个人信息
9、增加遗嘱形式
可以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实际上,现在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是参照新法的规定去审理的,比如原先的法律制度在判定肖像权侵权的时候,主要就是看侵权方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但是,现在的法律制度规定,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他人肖像也涉嫌肖像权侵权。
民法典991条内容?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