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询问笔录,如何制作律师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如何制作律师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包括如下内容:1时间地点人物。2、谈话对话内容。3、当事人签字并按手印。
律师应怎样记好出庭笔录?
律师出庭笔录,没有固定的格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五花八门,不但字龙飞凤舞难以辨认,而且内容的详略也把握不准。
究其原因,除一些律师对出庭笔录不够重视之外,部分律师客观上也存在不会记录、不知道应怎么记录、记录速度慢等因素。
这是因为,律师出庭笔录与法院书记员庭审笔录不同,因为庭审权掌握在审判长手中,书记员心中有底,能把握住记录节奏和要点,而律师则心中无数。
根据各种会议记录的实践,问题还是好解决的。
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供广大律师参考。
一、要把握出庭笔录的两个特点1.出庭笔录与会见被告询问笔录相比,对象不同。
出庭笔录涉及到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活动。
这就要求律师一定要头脑灵活、反应迅速。
要密切注意庭上动态,随时记下每一位诉讼参与入的活动情况,既要有条有理,又要分清彼此,以免混淆、难辨。
2出庭笔录与法庭笔录相比,重点不同。
出庭笔录的重点是法庭审理的程序和庭审中出现的新情况。
显然,律师要比法院书记员轻松。
立法院书记员与审判长配合默契,。
V中有底,如对各诉讼参与人的安排、调度证据、法庭审问的先后,书记员都比较清楚。
律师谈话笔录法律效力?
1、不能。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即使犯罪嫌疑人对口供拒绝签名,也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
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如何制作律师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律师谈话笔录的法律效力是作为呈堂证供重要的物证之一,在当今社会法律体系下,涉及到笔录都是重要的证据,因为这是每个案件,当事人对事件个人看法以及详情回顾的重要依据,法官会根据笔录来判断你是否有较好的认罪态度,所以笔录的法律效力是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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