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什么叫永久居住证?
什么叫永久居住证?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被称为中国的“绿卡”制度,于2003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对在我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标志着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进一步推动中国“绿卡”审批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2014年6月,中央组织部表示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修改审批管理办法,其门槛将降低,设置更加灵活务实的申请条件,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要什么时候资料?
一、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二、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三、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六、《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摘自:《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外籍华人团聚类永久居留怎样办理?
办理条件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5.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6.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外国人想在中国长期居住办理什么签证好?
一、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外国人要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2-5年居留许可:
一、高层次人才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5、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6、以上1-5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方式
居留许可和F签证申请可以由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工作单位代办。首次申请必须面见本人。对于代办的申请,还须提供单位的代办公函,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见,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准确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及申请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的资料页、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和最后一次入境验讫章复印件。
(三)卫生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且年满18周岁的外国人提交)。
(四)加盖居住地派出所公章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住宾馆、酒店者除外)。
(五)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高层次人才:《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一类被授权单位公函。
2、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境外出具的须经翻译和公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函(须注明职务、申请期限等内容)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期限的居留许可或者F多次签证,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等),境外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非与上述人员同时办理的,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居留许可、F签证和护照复印件。
(七)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获得中国绿卡,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中国“绿卡”)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持证者在证件有效期内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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