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电力法第一次颁布是哪年?
电力法第一次颁布是哪年?
1996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作出修改,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第一次修改《电力法》。
《电力法》首次颁布是在1996年4月1日,第一次修改是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这次修改的内容比较细微,只是几个关键词的变化。
电力法第三十二条释义?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电力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涉及电力公司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营业规则》。
为了保证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违反《电力法》规定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最高可达5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供电法内容?
电力法共十章七十条,主要内容:总则部分确定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发展电力事业的基本原则以及电力管理体制。
分则部分包括电力建设、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价与电费、农村电力建设和农村用电、电力设施保护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全面地对电力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规范附则规定了《电力法》的施行时间,即199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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