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入口(申请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网站)
深圳申请公租房的网址链接有知道的吗
1.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1.网站: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网
2.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1.网站: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3.深圳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 申请人
深圳公租房要怎么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网上申请时间为:1月31日14时-3月10日24时(总计39天)。3月10日24时后,不再受理申请,也无法修改已填报的申请信息。 申请条件
户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需具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满足: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正在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方式
已婚或单亲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共同申请人应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成年子女及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得作为申请人。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网址:http://61.144 .226 .2:8091/szzlzx/lease/guide.jsp),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14时~2013年3月10日24时(总计39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已申请的信息不再受理变更。
配租标准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1人的,选房类型为单身公寓;2人的,选房类型为一房一厅或以下户型;3人及以上的,选房类型为二房一厅或以下户型。需注意的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具有深圳户籍,或者非深户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方能计入上述配置房源户型的人口数。
配租方式
面向户籍无房家庭,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面向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三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申请步骤
申请人网上申请;确定排位顺序及入围、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并公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领取受理回执;资料初审;确定最终入围、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及排位顺序并公示;看房及选房;签订租赁合同;抽查。
这个13年的,不过14年的大概差不多。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详解 史上最全
对于公租房相信很多人都是又爱又恨的,爱是因为公租房的价格比较低,可以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恨是因为申请的流程条件比较多,常常搞不清楚。那么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又是怎样呢?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2015:
申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注意事项: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网站: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网
网址: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网址:)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到各区(新区)受理部门设立的网上申报自助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申报。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预约的受理时间,凭《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
(四)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受理备案回执》)。如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首次轮候申请。
(五)公示申请人名单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申请人取得《受理备案回执》后,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租赁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公示后,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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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的当天开始满18周岁,含当日。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时在深圳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深圳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但在其签订深圳公租房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1年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即三年内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
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即2011年1月30日后)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注意事项:
5.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深圳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深圳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市的,视为具有深圳户籍、可以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网址:)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9:00至2014年2月14日24:00。之后进行网上申请的,将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到各区(新区)受理部门设立的网上申报自助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申报。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预约的受理时间,凭《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
(四)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受理备案回执》)。如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补正材料的时间截至2014年2月28日18:00,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首次轮候申请。
(五)公示申请人名单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申请人取得《受理备案回执》后,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租赁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公示后,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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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http://zjj.sz.gov.cn/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
申请条件:
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满足一项即可)
a、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b、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c、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符合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a、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b、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c、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d、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则需提供);
4、婚姻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等等;
5、独生子女证(失独家庭提供);
6、民政部门收养子女证明(收养过子女需提供);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以上,3年以下需提供);
8、残疾、优抚证明材料(残疾人或优抚对象需提供);
9、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需提供);
10、成年子女就学(在读证明);
11、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已申安居补申公租)》。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备注】: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即可。 ;
公租房在哪个网站申请
网上申请公租房流程
1、打开城市的公租房官网,进入官网。
2、进入到官网之后首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一定要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3、注册完成之后登录,登录的时候第一个项就是填写申请书,根据自己详细情况填写即可。
4、填写完资料之后会有一个时间段的审核,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审核过后会有短信通知。
5、审核完成资料通过之后就会来到一个项目户型确认的页面,在这个页面可以选择自己申请的小区,还有户型。
6、最后摇号如过能选中的话就提交资料选房即可。
如何查公租房申请信息
1、在当地的公租房网站上查询公租房申请的信息。申请人员可以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可以查询,查到查询入口,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您申请的审核进度。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名单将会在网站上长期公布。你也可以到有关街(镇)、区房管局咨询了解具体进展情况。
2、电话通知。如果公租房申请通过,一般会有专门的负责人员电话通知,或者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先后向公租房申请表上所留通讯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书,申请人员,收到申请书后,就可以知道自己已经申请通过了。
3、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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