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新规定(交规新规定违章不处理)
2022年新交规扣分细则
2022版交规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相比“2016版本”记分规定,“2022年版”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一:12分扣分变化
1、替他人消分,谋取经济利益扣12分。
2、高速和快速路上,超速50%以上扣12分。
高速及快速道路上,机动车超速50%以上,将直接扣12分;超速20—50%之间,扣6分;超速20%以下,由原来的扣3分,变为不扣分。
3、在高速、快速路等道路,逆行、掉头扣12分。
二:扣分变少
1、机动车准驾不符,原来扣12分,现在扣9分。
2、未按规定悬挂、故意遮挡、污损车牌,原来扣12分,现在扣9分。
3、未避让校车,从扣6分减少为扣3分。
4、未按规定时间验车,从扣3分减少为扣1分。
5、汽车未系安全带从扣2分,减少为扣1分。
三:扣分变多
1、高速或快速路段,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从扣2分变为扣3分
机动车上路需要“一盔一带”是近两年的宣传热点,电动车上路要戴头盔,否则将被罚款20-50元不等。
2、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等妨碍行为,从扣2分变为扣3分。
3、驾驶7座以上汽车,超载50%-100%,从扣6分变为扣9分。
四、删除记分行为
1、机动车未放置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车主不带机动车驾驶证取消扣分。
2、机动车经过交叉路口没有停车等候取消扣分。
3、校车满载学生加油时,没有熄火就离开驾驶座位,不扣分。
2022年驾驶证扣分新规定,4月1日驾驶证扣分新规
; 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交规,新交规里面优化了,调整了关于记分的分值,降低了一部分交通违法记分的分值,同时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那么4月1日驾驶证扣分新规到底是怎样的呢?
4月1日驾驶证扣分新规:
1、扣12分的情况,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驾驶车辆导致他人轻伤或死亡,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号、驾驶证或行驶证的情况。驾驶校车或客运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车辆超过核定人数100%的情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有逆行或倒车的情况。
2、扣9分的情况,驾驶7座以上的载客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但不到100%的情况;驾驶校车或中型的载客或载货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情况;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路上面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悬挂车牌号或故意遮挡车牌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连续驾驶中型的载客货车或危险物品车辆超过4个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时间少于20分钟的情况。
3、扣6分的情况,驾驶校车,客运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货架时,其他载客车辆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的情况;驾驶载货车辆,货物重量超过允许总质量的50%以上;驾驶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未按指定时间和路线、速度行驶的情况;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被暂扣驾照期间驾驶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
4、扣3分的情况,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没有按规定行驶车辆;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的;驾驶车辆过程中拨打或接听电话;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号的;道路上车辆发生事故,没有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警告标志的;高速路上低速行驶的。
5、扣1分的情况,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止标志的;驾驶的载货车辆长度、宽度、高度超规定的;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擅自变更已经登记的车辆结构的;在道路上行驶没有进安全带的;骑摩托车不带头盔的。
2022年4月1日新交规细则,新交规扣分标准
; 据相关渠道了解,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交通违法记分制度,这一新交规将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新交规中主要是优化调整了记分分值。主要是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力度前提下,降低了一部分交通违法记分的分值,同时也删除了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要求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
在新交规的修改细则中,主要针对以往频繁出现的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更加严谨的修改。此外最主要的就是在扣分上,降低了扣分要求,扣分规则也从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了12分、9分、6分、3分、1分,新交规中增加了扣9分,删减了扣2分。与原来的交通法规对比来看,2022年的记分交通违法共有50项,其中扣12分的有7项,扣9分7项,扣6分11项,扣3分15项、扣1分10项。
下面是新交规的扣分标准:
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7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3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1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4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通过上文对新交规的记分值调整的介绍,想必大家对于新交规的扣分要求都有所了解了。其实针对这次改革,最让大家欢喜的莫过于对超速现象的规则变化了,改革后不仅仅超速会被处罚,就连龟速行车也有了处罚,这在一定情况下也能提高行驶的安全性。
2022年新交规超速扣分细则
超速扣分规定是根据超速的严重性而定的,如果超过了10%的不罚款,扣3分,如果超过了20%的,扣3分并处200元罚款,超过50%的可以直接扣12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的超速情况而定。
一、新交规超速扣分规定是什么?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12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超速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违法情况,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具体情况下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超速的严重性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2022交通新规扣分有哪些?
分很多种情况。
1.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1分的:(1)压黄线行驶;(2)未系安全带;(3)不按规定会车;(4)不按规定年检;(5)不按规定使用灯光;(6)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2.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3分的:(1)开车接打电话;(2)不按规定借道超车;(3)普通道路逆行的;(4)不避让行人和校车;(5)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6)高速路上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7)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8)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6分的:(1)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2)一般道路超速50%以上;(3)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占用应急车道;(5)事故造成轻伤逃逸、尚未构成犯罪。
4.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9分的:(1)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3)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速50%;(4)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5)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
5.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扣12分的:(1)饮酒驾驶;(2)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3)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掉头;(4)代替违法处罚、计分谋取利益;(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6)事故造成轻伤以上逃逸、尚未构成犯罪;(7)小型汽车在高速上或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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