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假(产前检查假期)
产前检查假规定
有的人说产前检查假是法定的,但是有的人又说要自己请病假去看,那么 产前检查假规定 是怎样的、产前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走近“产前”,了解一下这些我们平常没有留意的事情吧。
产前检查假规定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
1、由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
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
3、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另外,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正常出勤对待。
产前注意事项
产前注意事项1、一定要保持心情的舒畅以及情绪的稳定,而且还要适时的做好一些胎教,比如听一些优美的音乐,然后再抚摸胎儿以及丈夫一起给胎儿说话和讲故事,还要给予胎儿一些早期的良性的刺激以及训练,这是可以促进胎儿的身心健康发育的。而且还要摄取均衡的营养的,更是要注意食盐的摄取量,从而来预防妊娠的中毒症。
产前注意事项2、孕妇应多吃蛋白质含量高及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如瘦肉、禽、蛋、乳、鱼类,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等。临产前一定要吃饱喝足,最好吃些热能高的食物,如大米、白面、红糖、巧克力等,这些食物都能增加产力。
产前注意事项3、良好的个人卫生。孕妇牙龈容易出现充血、肿胀疼痛和出血等症状,因此,应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刷牙应选用软毛牙刷。孕妇新陈代谢旺盛,上脂腺、汗腺分泌增多,特别容易出汗,所以孕妇必须经常洗头、洗澡,勤换衣服,以保持皮肤的清洁,促进全身血液循环和身体内废物的排泄,保护身体健康。洗澡应采用淋浴,不宜盆浴,水温不宜过高。孕妇的阴部分泌物增多,应每天用温水清洗外阴,并选用卫生护垫,保持会阴部的干爽,减少阴道炎的发生。
产前注意事项4、为了能及时了解胎儿的发情况和您自己的身体状况,孕妇就定期进行常规的产胶检查。产前检查是由产科医师对孕妇实施的一项专门检查。从早孕开始,孕妇应每月检查1次;妊娠28周后,每2周检查1次;到36周后每周检查1次。若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就诊。
产前注意事项5、孕期不要过于安逸,要进行适当地做家务和体育锻炼,以增强体力,提高子宫和腹肌的收缩力,但不要过于劳累。
产前注意事项6、曾做过剖腹产手术的产妇,如果再生孩子,一般需要两年的时间。这是因为,分娩后,短期内子宫壁刀口不一定会愈合得很好,加之瘢痕使刀口缺少弹性,不牢固,在妊娠晚期或分娩时容易发生瘢痕裂开,致使子宫穿孔或破裂,导致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为使刀口长得更趋于完好,最好两年以后再怀孕分娩,以使刀口处的瘢痕组织愈合得更好,减少再次分娩时的危险。而且随着怀孕月份增大,注意观察产妇有无异常情况,在预产期前1-2周宜住院待产。
产前注意事项7、临产时保持精神愉快,精神过度紧张会降低子宫的收缩力,导致产程延长,造成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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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假国家规定有几天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怀孕1到7个月每个月享有一天产检假期,怀孕8个月每月享有2天产检假,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享有4天产检假期。其中2天是包含在预产假中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员工必须享受的休假有: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
产检假的规定如下:
1、怀孕第1到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6到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一般来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检假期间应算作正常出勤,产检假工资按照正常全额工资计算。但各地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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