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条件,中小型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2022-10-26 法律法规

中小型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IPO上市的基本要求,政策依据是最初于2014年中国证监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在2015年12月30日由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修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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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3、注册资本已足额出资,历次资本变化已经履行程序。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资产已经过户。(未足额出资,或出资资产不能过户的,需以货币资金补足。)4、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比如:取得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等资产的途径合法,有证件证明其产权属于公司,无权属证明的应办理。)5、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类的产业重点关注。)6、最近2年内,公司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也要不发生重大变化)7、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东不超过200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股东不得是职工持股会、工会等。)2

规范运营

1、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需有记录证明以上机构已经运作,相关制度已经得到有效执行。)2、任职资格: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有以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7)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4、守法经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财政、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海关等法规。不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职工集资、票据融资、土地以租代征等都属于违反相关法规。3年从违法时算起。)5、担保合法: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过董事会批准;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过半数批准(被担保股东回避)。6、资金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3

财务会计指标

1、盈利要求: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这个盈利要求,最近已默认改为最近1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三年净利润1一个亿)2、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3、股本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4、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不得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会计报告:会计报告编制规范、真实、及时、合法。7、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省级政府优惠政策与国家法律不符的,股东要承诺需要补税时补交。)8、或有事项: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其他事项

需要关注的是证监会在2015年底修正管理办法时,删除了两条内容,一个是涉及企业独立性方面的要求,另一个是涉及募投资金用途方面的要求。虽然这两部分内容已经删除,但我们在实际业务中,还是应该关注“独立性”和“募投项目”的问题。在独立性方面,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资产独立:企业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及配套设施。2、人员独立:高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企业领工资;财务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3、财务独立:财务决策、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人员独立,不与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4、机构独立: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披露,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同样,在募投项目方面,应该关注募投资金的目的,募集的金额是否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事项,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何运作公司上创业板?

运作公司上创业板流程:

一、成立上市办公室,全面负责上市事宜,并注意保密。

二、确定中介机构。

三、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

四、辅导调查。调查是对公司的业务、法律及监管要求、财务状况、前景和主要风险的综合调查。

五、申报。

六、初审。

七、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核准发行。

附: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根据《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条件为: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上交所深交所的挂牌条件?

企业要想借助市场强化资本运作、加快发展壮大,上市挂牌是一条快速便捷的途径。上市挂牌可以帮助企业企业建立直接融资的平台,提高企业的自由资本的比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

一、企业上市挂牌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挂牌主要条件如下:

(一)主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上市条件

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2.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科创板上市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五)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1.交易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其他条件。

2.展示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12个月;

(2)主营业务基本明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管理规范,合规经营,无失信等法律法规限制情形;

(4)最近12个月纳税总额不低于5万元(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豁免纳税条件要求);

(5)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上市后备板

上市后备板是2018年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增设的,主要服务于省市级政府确定的上市后备企业、已在证监局备案企业、非因违规或严重亏损摘牌的新三板企业。其特点有:(1)不强制要求股改;(2)不强制要求财报审计;(3)不强制要求会员推荐;(4)不收挂牌服务费。

二、企业上市挂牌程序

(一)企业上市程序

1.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1)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证券中介机构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

(3)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

(1)向当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

(2)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3)完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4)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5)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3.申请文件的申报

(1)企业和证券中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2)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向证监会尽职推荐;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

(1)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如申报中小板还需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如申报创业板无需征求意见;

(2)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

(3)证监会根据反馈回复继续审核,预披露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形成初审报告;

(4)证监会发审委召开会议对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发行人上市投票表决;

(5)依据发审委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作出决定。

5.路演、询价与定价

(1)发行人在指定报刊、网站全文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信息;

(2)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

(1)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3)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

(4)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挂牌上市。

(二)新三板挂牌程序

1.初步尽职调查与股份改制

(1)确定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协议

(2)各中介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改制方案

(3)会计师进场审计,出具改制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4)律师协助企业准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文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5)召开创立大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申报材料制作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2)律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材料

3.券商内核

(1)公司内核小组进行审核,出具内核意见

(2)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和补充备案文件

(3)出具推荐报告

4.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挂牌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挂牌申请材料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反馈意见

(3)主办券商组织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查,回复反馈意见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挂牌)

(5)报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

(6)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股份初始登记,挂牌

(三)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程序

1.交易板挂牌程序

(1)申请挂牌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企业挂牌及登记托管事项作出决议;

(2)申请挂牌公司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推荐中介机构签订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3)中介机构会员按照法律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制作申报材料;

(4)推荐机构完成申报材料,经内部审核后,报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5)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有意见需要落实反馈的,反馈至中介机构;不同意挂牌的,出具审查意见并结束;同意挂牌的,出具挂牌通知书;

(6)申请挂牌公司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缴纳挂牌初费及年费;

(7)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办理股份登记;

(8)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前三日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挂牌。

2.展示板挂牌程序

(1)申请展示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中介会员单位提供展示推荐服务;

(2)推荐机构按照法律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为企业制作展示申报材料并报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3)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有意见需要落实反馈的,反馈至中介机构;不同意展示的,出具审查意见并结束;同意挂牌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企业信息展示。

三、新乡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根据我市即将出台的《新乡市“登顶太行”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4年)》,企业上市挂牌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一)股改支持

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企业上市股改过程中因以下原因新增的地方财力,企业上市后全额予以奖励。

1. 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为股本的;

2. 股权变更、审计调账、资产评估增值的;

中小企业不能直接上市的原因?

原因1. 不少企业家”小富即安”意识浓, 认为企业效益不错, 没必要上市。

2. 不少企业家认为资本市场高不可攀,不懂就不想打交道。

3. 认为资本市场就是股票市场,炒股票风险大,与企业经营无关,所以不想小涉足资本市场。

4. 为了融资,出让股权引进投资者,把利润分给别人痛心。

5. 担心出让股权今后自己千辛万苦经营的企业有可能被别人控制。

6. 企业规范经营需要补很多税,流失了企业利润。

7. 企业改制上市太麻烦,会引出一系列的头痛问题。

8. 我的企业不缺钱,不需要融资上市。

9. 企业觉得自身条件与上市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上市遥不可及。

10. 企业经营事务繁多﹑生存发展压力大,哪有空考虑上市的问题。

11. 上市后法定信息披露会暴露企业很多的内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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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条件,中小型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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