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故意杀人罪受害方需请律师吗?
故意杀人罪受害方需请律师吗?
如果受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在检察院起诉前申请附带民事诉讼,最好是请律师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如果不需要赔偿的 ,就不需要受害人请律师,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进行公诉,犯罪嫌疑人请律师进行辩护。
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故意杀人是比较严重的犯罪,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跨度很大。
犯本罪的,三年以上到死刑。主犯一般在十年以上,从犯视情节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徒刑。在司法实践中,过激杀人的多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行为一旦既遂,剥夺的就是他人的生命权,并且这还属于非法剥夺的情况,因此法律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防卫过当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了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
为杀人凶手做辩护,律师会有心理障碍吗?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而律师就是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明辨事实的职业,即便是杀人凶手也是如此,而且为杀人凶手辩护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把目光先投向呼格案,呼格吉勒图当时被认定杀害了一名女子,在所有证据都指向呼格的情况下,呼格的代理律师只能做有罪辩护,希望能够减免刑罚,最后失败了。我无意对呼格案的代理律师不敬,他最终没能辩护成功不是他的问题,而且确实缺乏证据。
我所要说的,即便是法庭都宣判了的杀人案,在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都可能存在错案,如果杀人案的当事人没有律师替他们辩护,那么冤假错案或者量刑轻重岂不是更容易出问题,就可能冤枉当事人,这肯定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我们再将目光放到张扣扣案,案情不做赘述,大体是张扣扣为报杀母之仇,杀害两人,重伤一人,后来这个案子,由资深律师邓学平代理,邓律师的辩护词写的非常精彩,可以说得上是听者落泪、闻者叹息,给与了张扣扣足够的辩护。但最终张扣扣还是被判处死刑。
这个结果是十分公平公正的,张扣扣之罪确实罪无可赦,但是律师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举证的举证,该辩护的辩护,已经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是经过律师一系列的辩护,让事实清楚了,最终法院的判决也就正确且公正了。
为杀人凶手做辩护的必要性1、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未必了解。简单的来说,当事人对案件的了解是有局限性的,曾经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人去自首,说自己杀了人,是因为口角产生的激情杀人,后来经过调查,当事人确实用重物重击了被害者的头部,但是被害者没死,后来醒了,结果被自己的弟弟给补刀了,所以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当事人弟弟。
若是没有律师为其辩护,当事人自己还以为人确实是自己所杀,这就对判决和量刑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当事人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简而言之就是当事人不太懂法律知识,也就是无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量刑过重,蒙冤受屈。
就拿故意杀人罪来说,量刑也包括了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这其中的差别就很大了,根据情节是否恶劣、手段是否残忍、是否有预谋等等,这些情况都会影响量刑,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这些情节的确定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当事人自己根本说不清楚嘛。
3、当事人无法自己搜集证据。这个也很好理解,因为一般涉嫌杀人了,那基本上是被拘留了,失去了自由,那么该如何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呢,都没法出门,什么调阅档案、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事情都无法去做,那这些事情如果没有律师,那该如何呢、
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本来感觉犯罪事实都很清楚了,但是经过律师的调查和取证,发现了问题,最后成功辩护。近年来许多冤案被翻盘,很大程度上都是尽责的律师孜孜不倦的寻求真相,才最终让真相大白。
4、当事人不具备自己为自己辩护的能力。这个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上文所说的,当事人一般不掌握法律知识,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二是当事人的精神状态问题,俗话说当局者迷,让当事人自行辩护很容易出现细节的忽视已经当事人本身情绪崩溃的问题。三是当事人的辩护词缺乏准确性,对于案件和细节的定性很容易出现偏差,导致最终的审判结果出现偏差。
所以目前但凡是开庭审理案件,必须有辩护律师,如果自己找不到,也会为当事人指派辩护律师,其实原因就是如此了。
所以说为杀人凶手做辩护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情,这是律师们应尽的职责,至于为杀人凶手做辩护是否会有心理障碍,我想用是否会有心理压力比较合适,压力肯定会有的,就像医生执行一台复杂的手术,虽然手术很难,也不能知道是否能手术成功,但还是要去做,律师也是如此。
至于为杀人凶手做辩护,会导致很多人的不理解,甚至还会遭到民众的谩骂,但这也是律师必须要经受的,一部电影中的一句台词说的很好:“律师需要做的,就是对你律师这个身份负责任,对你当事人负责任,除此之外,你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
因为真相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
杀人犯刑侦阶段能请律师吗?
可以,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律师的职业就是给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然后收取相应的报酬。
所以帮别人打官司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一笔生意而已,既然是做生意,他是不可能去选择客户的。
除非他觉得那个客户十恶不赦(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或者收不到律师费(这才对关键)。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官司,它都有一定的法律服务操作空间,至于能不能打赢官司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对于律师来说打不打得赢官司律师费还是要照收的,除非是风险代理。不过做风险代理律师也会对代理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风险太大没有胜算,他就不会浪费时间去做。
所以很多人不能理解,觉得明明罪犯是十恶不赦,律师为什么还去帮他代理,认为律师这是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其实在律师的角度来看,他不过就是做了一桩生意而已。而且有一些杀人犯从他的案件表象看来是十恶不赦,但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有很多内情可以挖掘或者罪犯本身的一些法律权力需要律师帮忙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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