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落户北京条件(外地人北京落户政策)
请问,目前外地人申请北京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一)受理条件:1.
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
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
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外地人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北京落户的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4、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5、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外地人进北京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一)受理条件:1.
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
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
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外地人落户北京条件有哪些
(一)受理条件:1.
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
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
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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