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目录格式(民事答辩状证据目录格式)
中国法律在线咨询离婚证据目录写什么范本
证据目录是没有固定的格式的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情况书写:第一,表头,证据目录;第二,证据的名称,比如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第三,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证明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原告身份信息情况;第四,备注。
证据目录怎么做
首先要在证据的内容里填写好对应的内容,而且一定是要根据“样式和格式”录入对应的标题1、标题2、标题3等之类的样式及格式才行,然后在“章节”(我是以我们国产的金山WPS office为例进行介绍的,微软的office也基本一样)里的“目录页”才能正常的插入我们想要目录样式。
如果证据正文内没有编辑好对应的“样式和格式”,就无法引用到这些首先要在证据的内容里填写好对应的内容,而且一定是要根据“样式和格式”录入对应的标题1、标题2、标题3等之类的样式及格式才行,然后在“章节”(我是以我们国产的金山WPS office为例进行介绍的,微软的office也基本一样)里的“目录页”才能正常的插入我们想要目录样式。
如果证据正文内没有编辑好对应的“样式和格式”,就无法引用到这些标题内容到目录内,只能再进入正文子标题编辑好对应的标题样式后才能正常引用到我们的“目录”当中来。好对应的标题样式后才能正常引用到我们的“目录”当中来。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的格式
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审查起诉、出庭文书(六)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审查起诉、出庭文书
1.概念,依据及运用范围
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以下简称^^据目录)是指人民检察院向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宣读或者播放的证 据的种类、名称等内容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 诉时除移送起诉书、证人各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外,还要移 送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是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有关证据情况的展 示,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所必备的形式要件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决 定开庭审判所必备的条件之一。
2.格式
本文书格式如下:
民察院 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
检诉〔〕号
案 由 被告人
序号 种 类 名 称 数 量 备注
3.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
证据目录为单联填充式文书。其格式、内容如下:
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文书名称,即证据目录;文 书的编号,即“检诉〔〕号”,空余地方依次填写人民检察 院名称、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年度和序号;案由,即X X案;被告人 姓名。
正文。证据目录为填充式表格,其正文的内容即表格的内容,包 括序号,即证据的排列顺序编号;种类,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 类;名称,即同种类证据的称谓,如物证这个种类中,具体名称是菜 刀或者匕首都应具体标明其名称,不能笼统称为物证;数量,即证据 的件数或其他量化标准;备注,主要注明证据的存放及其复印件或者 照片是否随案移送等需要说明的内容。
尾部。在证据目录表格的右下方,应加盖人民检察院的院印。丨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在制作和使用本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本文书采用填充式,因此,证据目录未填满的余下部分的表 格应用笔划掉,以示证据目录以填写的为限。
证据目录的文号应当与同案起诉书的文号相同。
证据目录中无必要再列证人证言,因为证人名单已表明该证 人的证言是作为本案证据使用的。
被害人的陈述可以列入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格式样本你有么?
证据目录的编写与律师办案工作的质量密切相关,为了使律师的办案流程更顺畅,现制定证据目录编写规则如下:
一、基本格式
证据目录的编写以表格形式为主,如以表格编写有困难则视情况而定。
1、编号要求统一用两位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99;
2、证据名称要求写出证据的完整名称与日期,如:2007/2/2( )与( )签订租房合同;
3、证明内容要求写出证据中所包含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4、证据来源要求具体标明证据的真实来源,如:颍泉区人民法院
5、页码要求标出证据所占的页数,如:1-10页。
二、证据装订
1、复印出来的证据要求清晰、美观,尽量置于版面中间;
2、证据目录的封面要求置于证据之前;
3、装订时要求不得使证据内容有所缺失。
商标侵权被告怎么写证据目录格式
证据目录(参考样式) 商标: 申请号/初步审定号/注册号: 是否需要回执: ┌───┬───────┬────────┬────────┬────┬────┬────┐ │ 序号 │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证据事实│ 件数 │ 页码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交人签字盖章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办人盖章 日期: 日期: 注:使用本证据目录时应认真阅读说明。 说明 1、此目录仅为参考样式,当事人可以复印,或者参照本样式另行制作。 2、当事人应当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本目录。 3、“证据来源”栏目填写该证据的处处;“证据事实”栏目中填写该证据所要证明的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4、当事人需要保留证据原件的,须在“备注”栏中声明,并提供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5、当事人须在证据目录上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办人核对后,予以签收。 6、当事人应当提交与申请书(答辩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 7、本目录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办人核对、签收后,可以作为回执使用。 8、证据较多书写不下的,可续页填写,并标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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