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什么意思)
中国注射死刑的条件
一、中国注射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有固定的执行室和相应的专门设备。执行室应建立在固定刑场内。执行室包括相互隔离的行刑室、受刑室和观察室。室内应配备特制的执行床、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
二是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
三是要有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
此外,《规定》还制定了严格的报批程序。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中级法院,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高级法院审核批准,并报最高法院备案。最高法院还要求,各地中级法院在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前,高级法院应对其场所、设备等进行考察,条件不具备的不能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二、枪毙人可不可以用打针方式安乐死
1、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辽宁省最先实行注射死刑,成为首个告别“枪决”的省份。
2、注射死刑是安乐死吗
注射死刑不是安乐死。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现在不承认安乐死,实施安乐死会涉及到故意杀人罪。注射死刑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与枪决同属死刑执行方式的种类。
法条链接:
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安乐死”没有被确认事出有因。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注射死刑怎么执行?
1.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2.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3.将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注射死刑是什么
注射死刑是用以替代枪决的一种更为文明化的死刑执行方式,它是“非剧毒致死,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犯经验明正身后,被固定在执行床上,由法医连接注射通道,法警具体行刑。从启动注射泵向罪犯注射药物到确认罪犯死亡只要几十秒钟。注射药物由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配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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