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261条规定(刑法第3章第26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对于遗弃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一般在上述法定刑内处罚。
刑法261条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261条规定的是遗弃罪,遗弃罪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征:(1)本罪侵犯的是被害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2)本罪的表现形式是不作为,即行为人拒绝提供物质上的供给和生活上的照料,对被遗弃人不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3)犯本罪的人是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的人,同时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溺、弃、残害女婴的行为都是对婴儿的生命健康权的侵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261条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涉嫌遗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男婴先天缺陷遭遗弃医院两年 父母涉遗弃罪被捕
重庆大足警方17日透露,当地一对夫妻因儿子先天缺陷,将其遗弃在医院偷偷溜走。两年后,这对夫妻涉嫌遗弃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称,事发于2011年8月7日晚,重庆大足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孕妇阿芬(化名)即将临盆,丈夫阿星(化名)急忙叫来医生。医生检查发现,其胎儿可能存在先天缺陷。医生根据产妇情况建议剖腹生产,但阿星坚持让妻子顺产。
当晚21时许,阿芬的痛苦增加,医生发现若再不采取措施,将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果断进行剖腹手术,男婴“丢丢”出生。由于胎儿先天存在缺陷,加之胎儿足月后未及时生产,造成小丢丢肺部出现问题并存在身体部分畸形,医生随即将小丢丢转入儿科病房。
阿星、阿芬在得知儿子存在先天缺陷后,就以医院在孩子出生时救治有过错为由,不愿领取孩子。同时,两人在未结清医疗费的情况下,丢下孩子离开医院。
医院在阿星、阿芬离开医院后,并没有停止对小丢丢的治疗。经治疗,小丢丢的身体渐渐康复,但先天畸形造成的后遗症难以治愈。
治疗结束后,医院找到小丢丢的父母,要求他们接孩子回家,并支付拖欠的医疗费用。然而,阿星和阿芬只回复了医院一句话:“我们只想要一个健康的小娃儿。”从此,夫妻俩再无音讯。
为让小丢丢继续生活,医院为其请了保姆。在这两年里,医院多次协调阿星和阿芬,希望他们带孩子回家,均遭到拒绝。2012年7月,大足区人民医院将阿星和阿芬告上法庭,最终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决阿星和阿芬履行父母义务,并支付治疗费用。
在执时判决时,医院将小丢丢送回家,其父母再次拒绝。无奈下,医院只好再将小丢丢带回医院抚养。2013年9月,医院再次请阿星和阿芬履行义务,又一次被拒绝。万般无奈下,医院向警方报案。
大足警方将阿星和阿芬抓获归案。在审讯中,警方希望阿星和阿芬履行作为父母的责任,但两人态度坚决地声称:他们只要一个健康的小娃儿,不要这个先天缺陷的孩子。
目前,阿星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阿芬因再次怀孕被警方监视居住。大足警方称,该案件现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两人涉嫌遗弃罪,很可能将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婴先天缺陷遭遗弃医院两年 父母涉遗弃罪被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261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是遗弃罪罪名,第二百六十一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不是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二百六十一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是遗弃罪,具体条文:“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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