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不签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不签劳动合同到底谁吃亏呢?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那肯定是公司吃亏的,如果一开始公司没有要求你欠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就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双倍的工资差额,而且最多可以让公司支付11个月。而且在这种过程中你离职了还可以向所在公司申请经济补偿。所以从上面说的来看没有签劳动合同,都是公司吃亏的。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向劳动者支付第二倍工资,最长为11个月,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劳动合同的最大用途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实践中,因为劳动者的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能不能向劳动者追偿呢,笔者认为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劳动过失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有权通过何种方式向劳动者追偿,如果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认定为有效,收到法律的保护。
二、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纠纷必须先申请仲裁。如果发生了劳动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申请调解。如果对于调解结果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有一方要求申请仲裁,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的向劳动争议仲裁的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员工入职单位不签合同最多赔多少?
员工入职单位不签合同最多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对单位和劳动者谁不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也有弊,有利的一面是法律在规定上还是倾向于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有弊的一面是在需要证明劳动关系上有一定的难度。
对用人单位来说,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于该条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合同到底对谁更有利?
对职工更有利。
1、大多数企业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将自己套牢,对企业不利,没有合同就与职工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劳动法从而自由处置职工的录用与辞退。实际上,劳动法所说的劳动关系是雇佣方(劳动法所指的用人单位)与受雇方(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而劳动合同是这种劳动关系的书面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无法证明,没有书面合同同样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要凭工资单等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等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3、实践中,也往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弊多利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合同,而毋须给予其任何经济补偿;反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约定试用期,能够及时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而予辞退。
4、按照《劳动法》第98条、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 223号)及劳部发[1995] 309号第17条规定的规定,事实劳动劳动关系下发生争议,单位除被裁判赔偿外,还会因为没有及时签订劳动书面合同而被劳动行政机关处罚。更为重要的是,而且劳动合同法草案第9条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必须及时改变观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法律在规定上来说,有利的一面还是倾向于劳动者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弊的一面是在需要证明劳动关系上有一定的难度。
大多数企业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将自己套牢,对企业不利,没有合同就与职工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劳动法从而自由处置职工的录用与辞退。实际上,劳动法所说的劳动关系是雇佣方(劳动法所指的用人单位)与受雇方(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劳动合同是这种劳动关系的书面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无法证明,没有书面合同同样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要凭工资单等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等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