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永居条例(外国人永居条例最新消息)
黑人永居条例是什么意思
条例参考中国法律
非洲人来中国长期居住需要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三条外国人在
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根据入境的事由确定。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缴验证件。第十四条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
古代有哪些引进高端人才的故事,外国人永居条例真的好吗?
官方发布了一个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络上面大多数是反对的声音,有关部门也给予了正面回应。从好的方面来说,实施和修改外国人永居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国外高级人才,最终目的是自身强大,积极意义肯定是有的,需要做的是给条例中的漏洞打好补丁,防止一部分我们不需要的人借机进来。
当今世界上,在引进人才方面做得最好的非美国莫属,美国自上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以来,因地理位置的便宜和两次战胜国的强势,吸引了相当多的他国人才去美国。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有过依靠外来人才强大自身的典型范例的,那就是战国时期七雄之一的秦国。
距今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偏居西北的秦国虽然也是战国七雄之一,但一直以来都被另外六国鄙视和打压,到公元前362年的秦孝公继位前后,甚至有灭国之忧,秦国自身也因为落后的宗法制度和人口数量的限制,没有可能出现能帮秦孝公解决秦国危机的人才。
好在秦国有在危机中求取人才的经验,早在春秋时期,秦穆公因为来自虞国的百里奚、宋国的蹇叔、晋国的由余等他国人才成为春秋五霸之一,有这个历史经历,秦人不会抗拒他国人才到秦国来,在此基础上,年轻的秦孝公发布“求贤令”,以列土封疆的待遇向山东六国求取人才,也拉开了秦国后来一统天下的大幕。
秦国依靠他国人才强大自身的这段历史以“商鞅变法”为开端,至秦始皇消灭六国,成立有史以来的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王朝为终点,前后历经一百四十年,先后六代共七位秦国君王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坚持不懈的引进山东六国的人才为己用,最终完成了前无古人的大一统,值得后人学习的是,秦国引进的是真正的高端人才。
在秦国逐渐强大且甩开山东六国一路奋进的过程中,配合秦国历代国君开展内政、外交、军事等改革的外来人才个个都是一时之雄,卫国人商鞅、吕不韦,魏国人张仪、公孙衍、范雎、尉缭,楚国人李斯,齐国人蒙骜等,可以说,没有这些人才的投效,秦国就不可能完成最终的伟业。
不过,秦国独抗六国的核心也离不开本国人才,特别是在战国大争之世,对外征伐的军事人才全是秦国自己培养出来的,包括景监、司马错、白起、王翦、王贲、李信等,大败匈奴的蒙恬受到秦始皇重用时也已经三代居于秦国,如何协调好外来人才和本国人才的使用也是一门值得深究的学问,商鞅、吕不韦再牛逼,也没法鸠占鹊巢。
当然,秦国的人才引进说到底还是本民族内部的流通,还只能算是内部的循环,秦国虽然在称呼上是个国,但它又不是国,因为包括秦国在内的战国七雄的头顶上还有一个名义上的共主周天子,所以,战国七雄统统只能称之为诸侯,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也都是来自于一个文明核心,所谓诸子百家,皆由“易”出是也。
以美国和我国历史上的秦国为例,引进人才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我国因为近代以来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很多方面还落后于西方国家,要想尽快赶上,用合理的方式和制度吸引高端人才到我国定居是有必要的,但我国不是传统的移民国家,本身就占据有五分之一的世界人口,从人口基数和教育受众数量上来说,并不缺乏人才涌现的基础,高端人才的质量也是能有保证的。
近些年来,大量我们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断移民到外国去,实际上走出去的人才或许还要多过我们引进回来的人才,如果能想办法留住试图走出去的我们自己的人才,效果可能会比大量引进外国人才好得多,以留住我国人才为主,少且精的引进外国人才为辅。
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还是有必要完善的,全球化的大潮下,无法完全隔离也没有必要害怕外国人到我国定居,只不过条例需要制定的严苛一些,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人才,国人想必也有足够的包容心接纳真正愿意认可我们的外国人,只要注意吸取如今欧洲的教训,让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成为真正高端人才的引进规矩就好。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
一、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配偶。
2、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至少结婚五年。申请人应为中国居民,至少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九个月。
3、申请人应当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外国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经批准的其他旅行证件。
2、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由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外国人居留证
黑人永居条例通过了吗
黑人永居条例暂未通过。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于2003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外交部于2004年8月1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需要严格的条件,例如外国人在上海连续工作4年(其中每年需在中国停留不少于6个月),年薪60万元(税前),年纳税12万元;华裔(曾经持有中国国籍,之后加入其他国籍)获得博士学位等。
请问外国人永居条例通过了吗?
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肯定是不会通过的,因为想要成为中国公民的外国人,他需要在中国住满10年以上,并且要对中国社会有所贡献,通过了审核才能够获得中国的居民身份证,而永久条例如果一旦颁布成功就会有大量的外国人到中国来聚集,这样是不好的,所以这个问题还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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