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办(打黑办受理什么案件)
扫黑办管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扫黑除恶要重点打击以下11种黑恶势力:
1、长期(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称霸一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地方黑恶势力。
2、长期垄断地方某一领域的经济资源(如垄断砂石经营,垄断交通线路,垄断港口、车站搬运勤杂业务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中非法垄断经营、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操纵基层政权选举的“村霸乡霸”。
4、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获取巨大利益的黑恶势力;煽动访民闹事,以上访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冲击国家机关,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组织;长期参与暴力拆迁、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5、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尤其是利用互联网上各种金融工具从事上述非法经营行为的黑恶势力。
6、有组织地在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从事涉“黄、赌、毒、枪”、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诈骗的黑恶势力。
7、有组织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称霸一方,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就意味着街边“小混混”也在打击范围之内。
8、有组织拐卖妇女儿童并强迫乞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9、为上述黑恶势力的上、下游违法犯罪(走私、洗钱、贩毒、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转移赃款、审批拍照等)提供便利的相关企业以及地方党政干部、政法干警。
10、长期为上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政官员、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为上述黑恶势力及关系人提供庇护、通风报信、疏通关系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
11、其他有组织涉黑势力。
扩展资料:
全国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 截止2018年8月11日,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共掌握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3件,涉及557人。
2018年8月,9个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
2018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犯罪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扫黑除恶
百度百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打黑办是什么机构?有什么权利?
1、打黑办是个临时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警都有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
2、打黑办的权利:
一、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协调、沟通各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跟踪掌握,加强督查,督促整改纠正。
三、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汇总、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受理群众举报,对掌握的线索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分级分类,移送等办法及时做好交接交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研制、分类、移送、查办。
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查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在直接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情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扩展资料:
一是要深刻总结这两年专项斗争的情况,把各地各部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完善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动有组织犯罪专门立法工作,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等立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立法进程。
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紧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侦办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黑恶案件。
四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及时通过公安网、互联网及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成效,宣传报道打黑除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典型案例,让老百姓看到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黑办是什么意思
打黑办是临时机构。由司法机关根据机关的规定成立,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
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检察、法院、武警都有人参加。具体情况都是由原管辖单位去做,也就是说,侦查还是由公安侦查,公诉还是由检察办,打黑办就是起到一个协调沟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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