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婚姻法解释2021?
婚姻法解释2021?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1民法典婚姻夫妻义务?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持,要依靠夫妻双方互相信任,互相扶持,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等。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持,要依靠夫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夫妻关系的内容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些都是婚姻关系维持的依靠。
2021新法典婚姻法第1087条?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087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释义】 本条是有关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的规定。
本条基本保留了1980年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二、《民法典》1087条内容详细释义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共同偿还之责任。
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于《民法典》1087条内容应该都有了初步的了解,涉及到的是共同债务的问题,对于夫妻如何承担共同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对于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做了明确,但是作为夫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互相扶持和支持对方,共同应对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2021年?
2021年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该司法解释于2020年12月25日经最高法院审委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解释是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而制定的,共九十一条,分为一般规定,结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离婚、附则。
婚姻法2021男女平等相关法条?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因此,男女平等原则就必然要求男女两性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上的权利义务上的平等。
在婚姻关系方面,《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和离婚的条件、程序及其配偶间的权利和义务对男女双方同样适用。在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方面也完全是依男女平等原则来加以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所确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是:
(一)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二)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主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夫妻之间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四)夫妻双方在赡养各方老人总是上权利义务平等;
(五)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
(六)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性;
(七)兄弟姐妹等一切男性和女性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民法典》第1041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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