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代理与被代理人)

2022-10-23 法律责任

受托方和委托方的区别

【法律分析】

1、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2、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代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时间、方式进行办理。符合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无论好坏,均由委托人承担;违反或超出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如委托人不接受,代理人自行担责。3、委托人是雇佣者,被委托者是被雇佣者,具有雇佣和服务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什么是受托人和委托人

【法律分析】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 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是指在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予的信 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代理与被代理人)

委托人和委托者的区别

区别有三点:

一、概念不同

1、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

2、 委托者是被授予使用资源或访问文件系统的权限的用户。

二、权利不同

1、在信托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

(1)要求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 执行信托财产并提出异议的权利;

(3) 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 受托人管理不善或者违反信托合同的,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信托财产的损失和追偿;

(5)有权要求法院审查信托业务的进行;

(6)承诺受托人辞职的权利;

(7)请求撤销受托人职务的权利;

(8)当信托终止但《信托法》规定的财产没有所有权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9)委托人享有全部信托利益(自利信托)时终止信托关系的权利。

2、在信托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

(1)在信托中,受托人处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是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2)受托人的前一种身份是法律行为的,信托财产受其所作法律行为的效力约束;反之,受托人基于后一种身份是法律行为的,只有受托人受其所作法律行为的效力约束。

同时,在信托结束时,受托人基于信托财产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也随着信托的结束而消灭,但受托人本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不消灭。

三、义务不同

1、委托人:法律法规对委托人的义务没有明确规定,但确立委托人的地位和取得委托人的权利,前提是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受托人经营、管理、使用和处分,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合同。

2、委托者的义务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履行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法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扩展资料:

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下同)。

2、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3、委托人为工商客户的,须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

4、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4、受托人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人

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通则》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委托人,也叫被代理人,是委托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受托人,也叫代理人,是受他人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2、责任承担不同:委托人在授权全范围内对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承担责任。而受托人对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3、数量不同:同一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只有一个;而受托人可以有多个。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委托人,也叫被代理人,是委托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受托人,也叫代理人,是受他人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责任承担不同:委托人在授权全范围内对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承担责任。而受托人对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3)数量不同:同一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只有一个;而受托人可以有多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下一篇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最高)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代理与被代理人)

受托方和委托方的区别 【法律分析】1、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