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案例大全(居委会调解邻里纠纷案例大全)
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在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 2011年5月,XX社区盘西组居民庄春花与庄永华就两家相邻巷子砌墙一事,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庄春华说这条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现在整治酷夏天气炎热,每天都会有阵阵恶臭散发出来,影响了自己家人的生活。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在巷子里起了到隔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映: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庄永华阻止庄春花继续砌隔墙。
庄春花向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了情况,请求法律帮助。XX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予了接待,并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先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庄永华说:“我也不是没事找他家麻烦,这个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凭什么把它围起来?成了她一家的吗?”社区调解人员针对庄永华提出的问题征询庄春花的意见,问她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庄春花脱口说:“还能怎么办,他打我也打了,骂我也骂了,我岂不是白吃亏呀?现在谁怕谁啊!”调解人员严厉地说:“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还有,举国上下都在建设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互动友爱是一种美德的体现。古人都晓得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并耐心开导她:“第一火气不要大,第二要讲法,第三要讲德。你耐心地听我讲,污水引发的恶臭,影响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么解决而不是什么也不说就自作主张的忙活起来。还有违章砌隔墙有两个不对:第一是违章,第二是占为已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设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但行为却是违法的,要纠正。他虽然动手是不对的,但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才能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围墙南至前门小屋,北至庄永华房屋卫生间窗户北侧50厘米处,墙高不超过2米。二、北侧围墙尽头处由庄春花安装一扇门,庄永华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打一门栓插孔。门锁钥匙各人一把,出入时通知对方。三、建围墙及门的费用由庄春花负责,所有权属庄春花,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互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卫生、噪音和互不干扰等相邻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我们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当你所处的村里发生了邻里矛盾纠纷(案例)时,用你有效的办法如何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尤以邻里纠纷最为突出。如何有效化解邻里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考验。现就如何做好邻里矛盾化解浅谈认识和看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和睦可以提高各家各户幸福生活指数,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活中各种棘手问题的解决,“和气生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河南省陇海大院邻里之间自发形成爱心群体,自觉承担起照顾病人生活起居的重担,几十年爱心接力,互相帮助,共创美丽家园的邻里关系让人心生艳羡,所有人都希望与这样的爱心邻居为伴。当日,邻里关系是要靠多方共同包容、相互理解、相互帮助才能维持的,不能一味索取,只要求别人付出;也不能吹毛求疵,鸡蛋挑骨头。邻里关系相处是一门学问,深奥,相处不易;也可以十分轻松,其乐融融。
邻里纠纷矛盾确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问题。很多邻里常年不睦,稍有问题就成为打架斗殴的导火索,长此以往给双方甚至多方家庭带来很多不便,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出行相遇尴尬,诸多不便。
作为基层综治工作者,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邻里纠纷案件,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先辈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无人帮助调解,矛盾就像定时炸弹深埋在后人思想中无法释怀。稍有风吹草动就要以牙还牙,针锋相对。二是土地问题。“但有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思想决定了宅基地、耕地问题极易成为邻家必争之题。如:宅基地面积大小、房屋高矮、滴水檐下土地归属、影响采光等问题。尤其在农村加之一些封建迷信思想作祟,村民对面积、高度等尺寸更是分寸必争、锱铢必较。三是个别民众素质偏低,观念落后,面对矛盾纠纷习惯用传统思想,即武力、蛮干、人身攻击等方式解决,事件易由小变大;还有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选择采用极端手段扩大事态发展。2019年10月份,我乡村民姬某将自家房后与邻居家篱笆中间的间隙用堆放了树枝。因被挡道路,邻居郭某因此与其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殴打。派出所与该村两委联合行动,劲往一块使,力往一块用。经联合调查,此间隙地处于姬某房后滴水檐下方,但不属于姬某家的宅基地,故其无权堵路阻止他人通过。经村书记做工作和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在此案件中,村民姬某并无强行霸占道路之意,只是其对宅基地个别部位的权属问题不清楚导致,这就是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邻里纠纷案例分析
你们可以找物业管理部门,由他们进行处理,进行赔偿,然后他们可以找责任人追偿。
邻里纠纷引起打架,造成轻伤如何处理
打架造成轻伤,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男子派出所大厅打女子致轻伤
男子刘某和王女士因矛盾纠纷到派出所解决时,两人一言不合在派出所大厅发生口角并互殴,刘某将王女士打成轻伤,后被民警分开。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丰台法院一审认定,2012年6月23日下午4时许,刘某在丰台区某派出所大厅内,因琐事与王女士发生口角,王女士先动手对刘某进行殴打,后双方互殴,刘某对王女士拳打脚踢,致王女士双侧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日,刘某被派出所抓获。
丰台法院认为,刘某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刘某不服,上诉称王女士的鼻子有陈旧伤,此次是自伤后向其讹诈钱财。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司法鉴定意见及情况说明能证明王女士此次所受轻伤为新鲜损伤,与刘某的打击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刘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因此终审维持原判。
王女士称,案发当天下午2点左右,她打电话和发短信给刘某,约他一起到派出所解决欠她钱的事情,但刘某一直未回复,她便自己前往派出所。
下午4时20分许,她在派出所大厅见到刘某。她让刘某还钱,说着说着两人就骂了起来。民警劝好好说话,可刘某一直骂她,她就走过去拿自己穿在连衣裙外面的小衫朝刘某脸部打过去。
刘某就用拳头打她肩部和脸,她上前用手抓刘某,刘某就抬脚踹了她腹部,最后一拳打在她鼻部,当时她鼻子就流血了,后来民警把他们俩拉开了。
刘某供述称,此前王女士烧了他的房子,案发时他去派出所是为问此事。在派出所大厅,王女士一见他就开骂,一开始他没理,只联系了处理此事的警官,并回答了警官的询问。过程中,王女士不停地骂他,并用拳头打他,他急了就还手了,随后被警官分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派出所大厅打女子致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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