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证怎么办理(上岗证怎么考)
危险品上岗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地点:
运管局。
二、办理材料:
1、《道路运输证》核发、换发、补发、注销申请表三份;
2、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验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验报告原件;
6、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7、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押运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9、车辆技术等级证书和车辆检测报告原件;
10、车辆管理档案。
三、办理程序:
1、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车辆技术检测;
2、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维修科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3、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科进行车辆外观检验,并核查上报材料;
4、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道路运输管理证件办理岗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技术状况审核备案卡》;
5、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规费征收岗征收交通规 。
四、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的几点:
1、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
2、必须在托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托运;
4、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5、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必须提交《危险货物鉴定表》。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上岗证怎么办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岗证分为不同行业的上岗证的,不同行业都是有区别的。要办理上岗证需要到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比如,办理机动车上岗证,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表,一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到当地交通局运管部门报名考试办理上岗证。办理上岗证的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填写申请表,由有关部门受理申报。接着,进行内部初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如何办理货车的上岗证?
货运资格证大概400元左右,具体如下:向辖区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携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等相关的手续。
根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统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
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上岗证怎么办理?
首先,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填写申请表,由有关部门受理申报。
接着,进行内部初审。再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发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最后由驾驶员带着驾驶证及身份证到当地交通局下属的运管部门(一般是运管处或运管所)缴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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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考试考试后就能领取汽车驾驶员上岗证了。
出租车上岗证怎么办理
出租车上岗证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
2、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
3、申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程序。申办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租车公司证明(无出租车公司证明可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待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从业资格证);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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