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官网(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官网二维码)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怎么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好不好
好 师资力量很庞大,小班专业教学。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Hebei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Engineering,HBWE)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北省沧州市[1] 。
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最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 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根据2017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55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近20万平方米,图书资源近300万册,设有7个院系,10个本科专业和35个专科专业,有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5500余人,本、专科成人教育在校生2200余人。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政策,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2年。2020年有27个本科、5个专科专业招生。学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教学管理严谨,校风淳厚,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和社会认可。
1.学校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学校代码:10085
3.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重庆路1号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三条 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按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兼任。设委员若干名,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对招生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八条 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信息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建筑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以上专业时请谨慎选择。
第九条 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国际商务专业。
第十条 不设立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学校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自第三学期开始分流至具体专业;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
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报考我校考生须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分别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星火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评审,每年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重庆路1号
邮编:061001
咨询电话:0317-7587123、7587125
传真:0317-7587123
学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就业
招生咨询QQ:1599167839,QQ群:259704665
E-mail:hbsdxyzsb@126.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招生就业处。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最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 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是几本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是二本。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院现有八系三部一中心共12个教学单位,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测绘工程、国际商务、软件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获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近4年,我校学生在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以上教学比赛奖140余项。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639人,其中专任教师56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06人,博士、硕士499人,“双师型”教师249人。
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2人,河北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1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二层次2人、三层次10人。
以上内容参考: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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