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专利的弊端(个人申请专利的好处和坏处)
申请专利可以在中国专利网申请吗?有没有什么弊端。专利属于电子芯片新应用。
可以申请 弊端没有直接的 只是找代理机构 很多专业和时间都是很高的 以及答复的点 会根据专利局的点有效答复 具体可以找代理机构更好一点
申请专利有什么利弊吗
企业为技术成果申请相应专利,是企业获得法律保护的最常规和有效的途径之一。当今企业在致力新产品开发、生产及营销的基本架构下,已普遍有将所研发之新技术提出专利申请的作为,专利申请的好处,从早期的希望新技术能得到基本上的保护而发展到现在,已演变成企业权利金收入或市场攻防的多种策略应用和布局。
首先在企业获得专利权后,企业将在法定时问内享有该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如果不申请专利,则该技术可能在通过使用、发表、反向工程等方式公开后成为公开技术从而不再获得法律保护。其次,专利还往往成为竞争对手之间商业博弈的重要砝码,也常是企业获得一些资助和政策优惠的指标。
当然,企业申请专利时需要公开其技术方案,可能导致一些技术无法保守秘密。不过,公开技术方案并非要求公开企业的全部技术细节,公开范围由企业自行权衡。如果采取保密方式而不申请专利,则一旦因各种原因导政公开后就可能不再受到任何保护
同时,申请专利需要进行相应的日常管理,并产生申请费、年费等费用。对此,企业需根据自身实力综合权衡。
专利取得制度中先申请原则哪些优缺点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先申请原则,只有美国实行先发明原则。
先发明原则保护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从鼓励发明创造的角度看,这一原则优于先申请原则。但这一原则有以下不足之处:其一,它可能助长发明人长期保守其发明创造的秘密,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尽早公开和传播。由于实行先发明原则,早晚申请专利都没有关系,发明人为防止他人在自己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可能迟迟不申请专利。这样,其他科技人员所进行的研究开发就有可能是重复研究开发,他们也无法尽早利用已完成的发明,在更高的层次上作出发明创造。其二,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判断谁是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美国为此设计了相当复杂的程序,一旦进人这样的程序,经常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其三,发明人为了证明自己是最先完成发明创浩的人需要保留大量的证据,因为在专利权授予后,也可能有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其是最先完成该发明创造的人,要求将专利权授予他,假如不保留足够的证据,就有可能丧失该项专利权。这将增加科研人员的负担,并使获得的专利权变得不够稳定。
先申请原则保护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有利于发明创造的尽早公开,能够避免重复研究。此外,由于先申请原则不需证明发明创造完成时间的先后,只需证明提出申请时间的先后,因此,其处理程序较为简单,发明人不必保留关于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的证据。但是,这一原则也有不足之处:其一,对于先完成发明创造而后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公平;其二,科研人员在研究、设计上一有成就,就会争先恐后申请专利,这容易导致大量不成熟、价值不高的专利申请,给专利审查工作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所以要使这个原则执行得好,也需要产业界和科技界的合作。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请求审查的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先申请原则的这些弊端。此外,原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先用权,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一规定使先发明人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不受他人获得的专利独占权的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采用先申请制的不足之处。
两种方式权衡利弊,总的来说还是先申请原则优点更加突出一些,而且符合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方向,因此我国在1984年制定专利法时决定采用先申请原则。
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和以企业名义申请专利有什么区别?
个人申请专利和公司申请专利,在流程上没有什么不同。申请专利主要是递交符合专利局要求的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内容需要指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摘要附图。一般,当你想到要申请专利的时候,证明,你对自己的想法很有信心,或者是你的技术方案的确有很大的实用价值,有可能是你公司最核心的技术,所以一定要慎重,同时,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专利代理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会帮助发明人对要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时发明人需要给代理人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专利申请到底越多越好吗?有没有坏处?会有影响吗?
那得看是不是那些专利是不是一个权利人所有,如果分别是不同人持有那就麻烦了,我自己有五个,大部分是五金的,两个是门锁,比如我的门锁一亮点在于某处,但更成熟的产品还需要别的人的专利,那我要生产这种门锁就得联系那个人,别人生产这种门锁就得同时联系我俩,谈起来就麻烦许多,比如我如果不自己做,我打算几万块钱就转让了,如果另一个非得要20万,那我怎么办,要生产的人怎么办,的确是麻烦些。不过自己的有意义的产品,尽量全方位地保护自己产品也是对的,保护越全面越好嘛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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