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去哪里咨询(想离婚去哪里咨询,电话)
想离婚应该去哪里咨询
可以到民政局咨询或者到法院的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离婚的途径为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的,就离婚相关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即可。2、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起诉至法院的。
我想离婚,需要到哪咨询?
想要离婚的话并不需要怎么去咨询,只要你们两个都同意的话,就可以去民政局去办理。
如果说是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想离婚应该去哪里咨询?
想离婚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去了解,也可以到当地的妇联委员会去了解,也可以去民政局去了解。这些地方都比较权威,而且有一定的保护女性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咨询去哪里
可以到民政局咨询或者到法院的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离婚的途径为两种: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想要离婚的,可以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可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一方可至法院,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法院一般有值班法官,具体可向其询问具体手续及流程,也可以向法院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部分法院有起诉材料的空白格式可以自行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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