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1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对月销售额在十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减免;
2、对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3、对小微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
4、小微企业在2020年的工会经费,支持全额返还。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型微利企业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
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2021
法律分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最高减征50%;三、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五、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最高减征50%;六、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最高减征50%;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八、耕地占用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最高减征50%;九、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十、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十一、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十二、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十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十四、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十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十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十七、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十八、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