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国标代码:12830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
1. 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 学院网址:
第四条学院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专科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学院设有公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学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成人教育部、体育部等4系4部,共开设48个高职类专业。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4部。目前,学院拥有门类齐全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30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院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学院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面对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我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
2. 住宿费(带暖气):1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并积极采取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000余万元,资助学生4000余人,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部设立):8000元/生·年;利星行奔驰奖学金、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俊明奖学金:2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我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怎么查是否录取2016
你如果要查询自己有没有被单招录取,可以去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网站上面看看单招公告。只要你的名字出现在正式录取名单中,就肯定是被录取了。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
01 公路运输与管理
02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0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04 工程造价(公路方向)
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06 网络系统管理(物联网方向)
07 动漫设计与制作
08 保险实务(汽车评估与定损)
09 投资与理财
10 会计电算化
11 市场营销
12 电子商务(交通商务方向)
13 物流管理
14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15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16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设计与施工方向)
1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试验检测方向)
18 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方向)
19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2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2 工程测量技术
23 建筑工程技术
24 工程造价(公路方向)
25 市政工程技术
26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2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8 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机电维修方向)
29 汽车整形技术
30 会计电算化
31 物流管理
3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单招)
33 会计电算化(单招)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大专院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大专院校。你上国家教育部网站,在右上角“文献”那里下载一份《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你就可以见到国家教育部是明确地将“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性为“公办大专院校”的。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高职教育考试制度改革,为更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享受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资源的机会,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交通行业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学院以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维护考生利益、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为原则,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手段,严格掌握政策、严密招考程序、严控质量标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多校联考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以全省示范高职院校联考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加学院现场考核成绩为依据,自主择优录取。
(二)实行学院组织与上级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学院组织和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接受省级考试部门监督、指导。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院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中心、保卫处、监察审计处、各系部负责同志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办事机构为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了各县(区、市)组织招生体检的考生。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5年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招收26个专业1507人(具体见附表)。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3月6日8:00—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二)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统一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虚假资料取得报名资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三)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3月25日,到我院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其本人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许填写六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领取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
七、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及考试范围
普通高中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随机问答及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共200分。随机问答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素质,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占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是按照要求或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考官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占100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进行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随机问答和职业水平测试,共200分:随机问答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占100分;职业水平测试是按照考官要求或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占10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15年3月28日组织考试。文化素质笔试时间为18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测试形式均为现场考核,测试时间20分钟。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5年3月28日08:30—11:30
文化素质笔试(“普高”生
与“三校”生同时进行)
14:00—17:00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考场、分组安排于考前一天公布。
八、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方法
1.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划定录取分数线。
2.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评价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学院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报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4.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二)网上公示
我院将预录取名单报陕西省招办审核后,于2015年4月15日至4月18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九、报到注册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内,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月28日,我院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在陕西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已经预录取而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它类型招生考试。
十、相关说明
1.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3.本细则依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制定,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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