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招生网(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
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电话:0511-84401065。
传真:0511-84455266。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
邮编:212100。
Email:zsb@just.edu.cn。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89。
江苏科技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本科专业71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在哪几个批次招生?
苏州科技大学普通类专业整体在本一批次招生的省份有:江苏、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苏州科技大学普通类专业部分本一批次招生、部分本二批次招生的省份有:山西、贵州;苏州科技大学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普通批招生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苏州科技大学普通类专业整体本二批次招生的省份有:吉林、湖北、湖南、陕西;苏州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均为相应的公办艺术本科批次招生,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苏州科技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在各省的录取分数线小编已经为大家找来了,详细的各批次分数线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请接着往下看吧。
1、江西考生上苏州科技大学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是552分。
2、河南考生上苏州科技大学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理科)是543分。
3、河北考生上苏州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批录取分数线(物理类)是520分。
12022苏州科技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年份省市科类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专业组选科要求2022江西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544/26189
2022江西理科本科一批中外合作办学516/46840
2022江西文科本科一批普通类552/6596
2022河南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543/68292
2022河南理科本科一批高收费专业529/88126
2022河南文科本科一批普通类554/10083
2022福建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543/295883151(W509)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2022福建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543/295883151(W999)首选物理,再选不限2022福建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536/328783151(W500)首选物理,再选化学2022福建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542/81243151(L999)首选历史,再选不限2022山东综合普通类一段普通类557/50588
2022山东综合普通类一段中外合作办学538/76501
2022浙江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81/69411
2022浙江综合平行录取一段中外合作办学574/78266
2022河北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553/37725
2022河北物理类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520/68611
2022河北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558/9328
2022海南综合本科批普通类610/8966-3物/史/地(3选1)2022海南综合本科批普通类601/10299-1不限2022海南综合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562/17572-2物理必选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学校代码:13985 (国标)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高考生(含艺术考生)。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普通类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上海、浙江、山东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江苏省正常本二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4分、A+A者加3分、AA者加2分、A+B+者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以下简称排序分)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江苏:对进档考生按排序分进行排序,排序分相同按投档分排序,再相同按等级排序,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若仍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⑵外省:①浙江等按“专业”投档的省份,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②上海等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包含“物理”、“化学”和“生物”三者之一的院校科目组,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均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其他院校科目组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两类科目组若再出现相同情况,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三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专题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专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80113 68088778
传真电话:0512-68088778
电子邮箱:tpzsb@mail.usts.edu.cn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天平招生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专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
二○二○年六月
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怎么样?
苏州科技大学的土木工程在该校属于重点专业,相当不错。
本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本专业已通过住建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具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土木与水利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且该专业有三位博士生导师:何若全(北京工业大学兼职博导)、顾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兼职博导)、陈忠汉(同济大学兼职博导),师资力量雄厚。
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培养目标与主要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土木工程相关注册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国际交流能力。
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专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开发、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有特色、应用型创新人才。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水力学、土力学、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测量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土木工程施工、工程概预算等。
以上内容参考: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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