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权包括哪五种(侵权包括哪些权利)
侵权责任是指侵犯哪些权?
民事权益法:包括生有、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婚姻自主权、担保物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著作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生命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姓名权、等。被侵权的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除了以上12种侵权还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1、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 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 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4、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 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0、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2、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按侵害对象分
2、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分为几类?
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几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按照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1、一般侵权行为:致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2、特殊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者特别原因所致,因而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主要有: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二、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行为的性质不同)
1、积极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消极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构成消极侵权行为,须以行为人须有作为的义务为前提。
三、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行为的人数不同)
1、单独侵权行为:指一个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分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
3、共同加害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复合性。 (2)主观的共同过错性。 (3)行为的共同性。(4)结果的单一性。
4、共同加害行为除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外,还须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主体方面的要件。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2)客观方面的要件。各个共同加害行为人须具有共同加害的行为。
(3)主观方面的要件。各行为人之间应有共同过错。
5、共同危险行为除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要件:
(1)主体方面的要件。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2)客观方面的要件。须实施了共同危险的行为。
(3)主观方面的要件。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应有共同过错。
侵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侵权的种类按不同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按构成要件分,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分为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
4、按行为性质分,分为积极侵权和消极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有几种?
根据归责原则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划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一般侵权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及过错推定责任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必须有法律作出特别规定。概括起来,两者主要有如下区别:第一,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必须同时具备过错、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特殊侵权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前提不同。一般侵权不需要法律进行单独特别规定,而后者必须有法律单独特别规定为前提。第三,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这也是划分两者的标准。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