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图片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文件)
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侵权纠纷案中,通过肯定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定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间的实质性相似,从而判定被告未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含义。如在专利法中指的是“实施”,即将某项专利运用于产业,按说明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与之相对立,在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著作权法对于著作侵权怎么认定
《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 侵权行为 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 (一)未经 著作权 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 侵犯著作权 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 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
著作权法对于著作侵权的认定如下:著作权侵权应当满足行为人主观具有侵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著作人遭受实际损失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图片侵权是如何界定的,有哪些判定条件?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我们都享有一些智力成果权和劳动成果权,就好比我们自己拍摄的图片或者是画出来的画做成电子版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种劳动成果权。当我们注明了在自己的东西上不能够二次上传,二次修改或者拿来商用的时候,别人不经过我们的允许使用了我们的图片就是构成了一种侵权的问题。
恶意篡改和窃取
我们每个人在制作属于我们自己的图片的时候都是属于我们自己个人的劳动成果,当我们在这些东西上已经明确表示过不允许他人使用,那么这个时候别人使用我们的图片就需要经过我们的授权。比如说有些人在看到我们的图片想要拿去上传的时候进行了恶意的篡改,篡改了他的出处和图片本来的颜色,这样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图片侵权的问题。或者是在我们公开发布的网站上,直接拿走我们的图片发送给他人,或者是再次上传到网络上也是产生了侵权的问题。
拿去商用
最明显的一个图片侵权的问题就是将我们自己私人的图片放到网络上,或者是产品上进行盈利商用,是最严重的一种图片侵权问题。不仅使用了我们的图片侵犯了我们的劳动成果和个人肖像权,甚至还产生了盈利的效果,这就是图片侵权。如果我们在能够提供正版图片的出处的话,那么我们就能够向警方寻求帮助,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
版权意识
知识产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大的财富,我们一定要维护好我们个人的图片版权,如果是有人需要我们的图片进行欣赏我们可以适当的允许他们拿走。但是如果是要进行商用盈利为目的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让他们和我们沟通好之后再进行使用。当发现我们受到了遭受到了图片侵权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怎么认定
您好,可以以以下方法认定:
1、第一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2、第二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3、第三步,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
4、第四步,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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