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概念(不当得利的含义是什么)
不当得利纠纷的概念是哪些
1、 不当得利纠纷 的概念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 。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该条规定明确了不当得利人负有向利益受损人返还义务、利益受损人享有向不当得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确了“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三项基本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概念与性质
不当得利的概念与性质
1、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2、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而非行为。
3、不当得利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不当得利作为一种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等同为债的发生根据,但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其不同于人的意志有关的法律行为、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
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不当得利的概念;
2、不当得利的分类;
3、不当得利管辖地;
4、不当得利举证责任;
5、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构成要件:(1)没有合法根据;(2)他人受到损失;(3)自己获得利益;(4)他人受损与自己获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注意,受益方主观上没有侵害受损方合法权益的故意,若受益方主观上存在故意,则会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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