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贷(短期借贷便利MLF)
短期借贷有哪些
短期借款的类型有:1、经营周转借款;2、临时借款;3、结算借款;4、票据贴现借款;5、卖方信贷;6、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具体为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八条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短期借款是什么意思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一,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 或 Short Term Loans)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二,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三,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四,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中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五,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六,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短期借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不管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相关法律中对借款的期限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实践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是可以进行短期借款的,这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满足条件就可以了。银行发放短期借款往往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有:1、信贷限额信贷限额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但根据情况也可展期1年。一般讲,企业在批准的信贷限额内,可随时使用银行借款。但是,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即使银行曾同意按信贷限额提供贷款,也可能得不到借款。这时,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2、周转信贷协定。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3、补偿性余额。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从银行的角度讲,补偿性余额可降低贷款风险,补偿遭受的贷款损失。对于借款企业来讲,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4、借款抵押。银行向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发放贷款,有时需要有抵押品担保,以减少自己蒙受损失的风险。短期借款的抵押品经常是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股票、债券等。银行接受抵押品后,将根据抵押品的价值决定贷款金额。—船为抵押品面值的30%至90%。这一比例的高低,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的风险偏好。因此,抵押借款的成本通常高于非抵押借款。企业向贷款人提供抵押品,会限制其财产的使用和将来的借款能力。5、偿还条件。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来说,企业不希望采用后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款的实际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力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什么是短期借款?
短期贷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的贷款,包括循环生产贷款和定期贷款;
与之对应的是长期贷款。就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贷款是指公司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海外实体发放的所有类型的贷款,维持或偿还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偿还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以内。
短期贷款主要包括:在建循环贷款、定期贷款、已清算信贷、销售信贷、还款贷款、专项还款贷款等。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主要包括循环贷款、定期贷款、结算贷款、贴现贷款、销售信贷、贴息、专项还款贷款等。
循环商业贷款:又称生产循环贷款或商品循环贷款,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鉴于其营运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鉴于本行公司在处理本贷款时,经本行批准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年度和季度贷款计划,经本行批准后,应:银行根据贷款计划中的贷款文件。
临时贷款:指由于客观的季节性和暂时性原因,其正常营运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需要,超过生产营业额或商品营业额的短期贷款。用于特定目的,并在会计期间内报销。
结算借款:通过委托收款账户进行销售付款。在货物装运后和收到回收之前,公司为支付必要的运输资金而借出的金额。(通常为三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七天)贷款金额通常根据押金金额和约定的贴现率计算,该贴现率大致相当于销售出境货物的成本加上运输成本和其他费用。自己偿还贷款。
票据贴现借款:如果业务过程困难,要求贴现的贷款通常不超过三个月。如果当前贷款金额通常是从票面价值中扣除贴现率后的金额,贴现率是首先适用于银行的贴现率欧洲议会的辩论
卖方信用贷款: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居全国前列,逐步销售,缺乏生产经营资源,经批准向银行贷款的公司。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成员国法律近似性的理事会条例提案。
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预定用途,由银行支付的购买农产品和副产品的预付款,并设立专门的管理账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专项借款:国家从银行借款用于批发储备产品批准的金额。该贷款为特别贷款,贷款期限在批准的备用期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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