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法典对人防车位的规定(2021民法典对人防车位的规定条款)
2021民法典对人防车位的规定是什么?
在建筑区划中,规划停车场和车库的使用权。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要求,在一个建筑区域内规划停放车辆停车场和车库的使用权,应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奖励或者租赁的方式约定。
《民法典》第275条第2款规定,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住宅小区内通常包括3种不同性质的停车位,分别是:
1、建筑区划内,经规划批准在案的停车位(地下)
2、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所设置的停车位(地面)
3、利用地下人防工程设置的停车位(地下)
注意:
1、被高空抛物砸伤,难以找到抛洒物品的人时,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其他有可能加害的对象需要共同分担责任。
2、小区共有场所取得的广告费和停车费,不属于物业所有,而属于业主共有。
3、无论同居多久,没有结婚证,都不算夫妻。
由此可见,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重新规定,《民法典》的重新修订可以说是取之于生活,用之于生活,更加的符合了大家的认知。
2021民法典对人防车位的规定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的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以出售,使用期限为20年,到期后才可以继续租,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租费,如果国家发生战争的时候,就要无条件给国家征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1民法典对人防车位大小的规定是多少?
人防车位宽度为二点二米至二点四米宽,长度为五米至五点二米长,按照地下停车场设计规范要求和地下人防车位设计图纸要求,一般都是采用上述尺寸进行车位划线的,同时在车位划线布置要考虑人防工程柱间距和人防工程不可划线的人防应急疏散通道,常开的人防防火门等一些位置不能布置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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