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怎么算(利润表中的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关于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
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各适应税率就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金额。计提的营业税和消费税也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
2、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3、房产税
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拓展资料:
如何按增值税计算税金及附加?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
1)销项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
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3(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1(河道管理费)
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税金及附加的公式为:营业税:3-20%,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税率按经营项目区分。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为1%—2%,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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