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处理中应注意哪些方面)
如何样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定义 本规定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时发生医疗争议,而向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相关部门提请处理的医患纠纷。 二、医疗纠纷防范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熟知并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相关执业培训。 (二)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三)实行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发现医疗纠纷隐患要立即上报科主任、护士长或职能部门,积极介入,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 根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可解决程度、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医疗纠纷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一)一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轻,有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二)二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三)三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严重,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即使经科室全力解释协调,问题仍难以解决或涉及的医疗缺陷明显,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三、医疗纠纷处理原则 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四、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根据医疗纠纷预警级别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处置方案。 1、一级预警要求医护人员发现预警情况后,立即报告护士长及科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应马上了解情况,在科内通报以引起每位医护人员的重视。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强医患沟通,以化解医疗纠纷隐患。若科内处理不力,隐患进一步加重,则预警级别上升。 需报一级预警的情况:病人正常死亡、出现并发症、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危、重大手术、新技术、重大抢救、药物试验等;医护工作中不存在缺陷,但患方对医院的工作有不理解或不满的预兆(包括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后勤、医技、收费等方面的问题);有演变为纠纷可能性的其他情况。 2、二级预警要求医护人员发现预警情况后,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接到预警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科室立即制订消除隐患的方案、实施办法并确定责任人(医疗纠纷责任人为引起或触发医疗纠纷人员),力争化解医疗纠纷隐患,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若科内处理不力,隐患进一步加重,则预警级别上升为三级预警。 需报二级预警的情况:病人死亡(猝死)原因不明、出现较重的并发症、病情突然恶化;医护工作中存在一定缺陷、患者及家属有不满表现;演变为纠纷的可能性较大,一旦演变为纠纷则处理难度较大。 3、三级预警要求科室发现预警情况后,科主任、护士长立即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上报行政值班室)。相应主管部门立即派人与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共同讨论制订消除隐患的方案,并上报分管院长。 需报三级预警的情况:医护工作中存在明显缺陷导致患者死亡、残疾、严重并发症;患者及家属有极度不满表现甚至威胁,极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 (二)主管部门接到纠纷预警报告后或患者直接来访的医疗纠纷,负责调查并组织院内相关专业专家讨论,必要时组织院外专家讨论,讨论结果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若为重大医疗纠纷,必须进集体讨论,制订处置方案。在接到投诉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释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20日。相关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全程协助调查、解释答复。 (三)通过调查、分析、鉴定,对于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的医疗纠纷,应积极与患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成共识的,签署协议书或终结书;经协商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引导患方依法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 、申请仲裁或依法 诉讼 。 五、重大医疗纠纷集体讨论制度 (一)重大医疗纠纠纷包括以下几类: 1、患者死亡; 2、造成患者残疾或重大生理功能障碍; 3、赔偿额超过10万元以上; 4、需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纠纷。 (二)集体讨论时间定于每月的科主任联席会。 (三)集体讨论前,医教部与医患关系办公室应及时将患者投诉、纠纷处理、调查情况以及专家讨论意见进行通报。 (四)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共同商订解决方案。 六、医疗纠纷处置保障机制 (一)纠纷处置过程中,医教部、保卫科、院办、信息科及事发科室在全力配合医患关系办公室共同处理医疗纠纷,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在医疗纠纷处置中保卫科应保护纠纷处置人员的安全。在发生以下突发性纠纷事件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1、在医院内 寻衅滋事 的;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护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护人员人身自由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医疗秩序的; 6、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通道及大门等扰乱医院秩序的; 7、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 8、抢夺病历或损毁医疗文书的; 9、其他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不法行为。 (三)处置过程中,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外联部统一负责接待。 七、大额赔偿审批程序 医疗纠纷赔偿超过1万元(包括1万元)等大额赔偿时必须由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交医教部主任、业务院长、院长审批,最后报审计处审核,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汇报,事后及时补全手续。 八、医疗纠纷责任追究 (一)未经医院允许私自外出会诊发生医疗纠纷的,按《医院员工守则》处理,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并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高职低聘、解聘或开除公职。 (二)对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处理按照《医疗纠纷责任追究规定》处理。 (三)对涂改、伪造、销毁病历,伪造现场的医务人员,要承担由其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四)对发生 医疗事故 不上报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 九、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 从以上关于 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中可以看出,对于医疗纠纷,院方是非常重视的。
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院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 ? 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 医疗事故鉴定 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 法规 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时很容易就发生的,因为医生的技术与患者的生命是存在直接的联系的,一旦患者因为疾病的原因更加恶化或者直接失去了生命,患者的家属必然会与医院发生冲突,此时就需要医院提前准备好完备的纠纷解决机制。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医患双方同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卫生主管部门不得公开进行调解,也不得公开调解协议的内容。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
一、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三、医疗纠纷为什么要选择调解
出现医疗纠纷时,无论是患者还是医院都希望用最低的成本,最少的力气解决问题。比起调解和诉讼的麻烦,和解最直接便捷。另外,医院也不希望将事态扩大,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也往往愿意和解。但是,这只限于一些小的案件上,双方对争议事实和权益处置规则的认识趋同,或者争议主体至少一方形成利他的意识及实施行为。但是,在实践中,为了减轻医院私了的压力,医院自行和解受到一定限额的限制,有的医院规定和解限额在一万元之内。患者有时也会抓住和解的机会,跟医院闹,这时和解就难以达成。而当医疗纠纷让医院疲惫不堪时,它们也会选择踢掉皮球,将之推给第三方调节机构或者院。
医患双方因为医疗纠纷僵持不下时,会考虑医疗调节机构。但是诉讼成本较高,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轻易选择。目前,我国各地都在呼吁建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但是,它的作用有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第三方调解中心的强制裁决力不强,实际上只能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因为,其中的成员大多是从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医院退休的工作人员,关系圈强,而医疗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却不强,所以,它在处理一些争议较小的案件时发挥作用,对于一些涉及到重大利益的案件,往往客观和公正不足,欠缺患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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