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什么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含义是:
⑴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⑵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⑶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该无效行为满足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其他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时,仍得发生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效力。易言之,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意思表示无效,而不是该行为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民事行为无效;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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