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商标侵权案例分析(商标法侵权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多谢!
一、S公司的行为属于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是典型的“低买高卖”。反向假冒者往往利用自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商标替换知名度相对较低的原商标,以达到降低商标权人的商品市场份额,同时扩大其知名商品的 市场占有量的目的,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但是由于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具体的规定,若想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只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规定。(从他人制造的商品中获得商誉,通过不是他生产的产品,虚假地获得信用,虚假宣传。损害君帅服装厂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为)
二、S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所以S公司行为 侵犯了君帅服装厂的商标专用权。
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的侵权案例
北京育达威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下称育达威公司)系“温莎”商标(核定使用在玩具、书籍等商品上)及“Windsor”商标(核定使用在幼儿园等服务上)在中国境内的独家被许可人,经授权创办了多家温莎品牌幼儿园。
育达威公司称,其发现自2015年起,北京温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温莎公司)开办了马鞍山温莎幼儿园,并在招生宣传册、教学图书、园服、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园内墙面装潢等宣传资料和文书上使用“温莎”及“Windsor”字样,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此外,马鞍山温莎幼儿园在其招生和宣传过程中故意攀附原告的商誉和品牌知名度,温莎公司擅自将“温莎”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育达威公司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急急急!关于商标侵权的一个案例分析题
本案例属商标侵权行为。具体行为为:华丰公司没有按规定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天力公司登报shu声明收回“天力杀”商标使用权,并书面通知了华丰公司。
华丰公司仍将“天力杀”用作其产品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这种行为一般在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里面会注明的。
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扩展资料:
四个要素: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侵权
郑渊洁被商标侵权13年后维权成功!商标维权为何这么难?
法律的完善程度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商标为主要代表的知识产权案例给越来越多人提供了关于商标维权的思路。以郑渊洁的商标维权为例,一个人尽皆知的形象如果申请为商标,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利润绝对是难以估量的。随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维权案例表明商标维权的过程格外艰难,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取证艰难。
郑渊洁被某些企业商标侵权是一个比较知名的商标维权案例,在被侵权13年之后他才终于维权成功,这其中付出的努力不可谓不辛苦。以这个案件来说,商标维权的难点在于怎样判断商家的行为对于郑渊洁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皮皮鲁作为郑渊洁创作的知名童话形象被用来作为某企业销售猪肉产品的商标给状元街本人的知识产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判断这个商标是否对当事人也就是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证据的充分与否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结果,而证据的收集和具体的材料出示都是需要当事人即被侵权的一方自己收集并提供的。这是商标维权的最重要的一个难点,如果不能收集充分的证据,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法无法判定对方构成侵权行为。
此外商标维权的过程相当长,这也就造成了维权的时间成本高,如果一个普通人想要商标维权成功不仅仅需要时间成本,还需要付出时间成本带来的金钱损失。如果案件一旦发生转折,那么需要面对的维权时间也会不断增长,长此以往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很难获得维权成功的结果。
总而言之,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维权是一个需要一定成本的过程,在证据充足且涉及对象不复杂的情况之下,商标维权也会很快获得结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仍然需要法律的普及和完善。
商标被侵权典型案例,求分析。
未经你们许可,他人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框中框】纱窗,能引起混淆的,同样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他人产品的技术方案和你们的专利权利说明书描述的技术方案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他人侵犯你们的专利权。可以委托各地律师调查维权,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关商标侵权纠纷的案例分析
我们已经联系过,这是第一个答案:
关于一审法院诉讼程序问题
1、一审法院按汉都公司提供的 TCL 集团公司地址,向 TCL 集团公司快递送达应诉通知书、听证会传票、开庭传票等,虽然邮寄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鹅岭南路 6 号 TCL 工业大厦九层,是 TCL 集团公司的下属二级企业法人销售公司的地址,但两公司在同一大楼办公,只是楼层不同,而收信人为 TCL 集团公司的信件也并没有因不能送达而被退回。
2、在原审法院审结前, TCL 集团公司在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由此可以推定, TCL 集团公司已收到了一审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听证会传票、开庭传票,但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一审法院缺席审理并不违法。上诉人 TCL 集团公司关于一审法院诉讼程序违法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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