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尽量不要打官司(为什么最好不要打官司)
合同纠纷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
大多数人合同纠纷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主要原因打官司的成本太高。首先是经济成本。打官司要花钱,而且很可能是要花大钱。打一场官司需要收费的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出庭发生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等。更何况案件一般也不会一审就可以完美解决,还有二审、再审等一系列的费用。
有时候事与愿违,出现合同纠纷还是要积极面对,要想打赢合同纠纷,最主要的要考虑举证问题,围绕你的请求请求开展证据收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不要将不利于你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组织证据这个环节很重要。合同纠纷方面,像北京的翟苏桦律师,上海的徐宝同律师,都是这方面比较厉害的律师,可以听听他们的建议。
为什么尽量不要打官司?
因为打官司执行起来比较麻烦一点,而且打官司一般会伤了和气。打官司时间也是比较长的。
为什么尽量不要打官司
当纠纷协商不够顺利时,打官司便成为一个解决问题的选项,作为律师,本人通常向当事人灌输的基本观念是,打官司是要付出成本的,不只是费用成本,还有时间成本,对于各方来讲都是一种消耗。因此,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一定要权衡利弊,作出理性选择。本人主要整理了打官司的费用成本,供大家参考。
诉讼的费用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一、诉讼费
人民法院收取的费用。诉讼费根据财产类案件和非财产类案件区分按不同的标准收取:
1、非财产类案件是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
2、财产类案件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的诉讼。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非财产类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案件,每件交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1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即:
5万元以下 每件500元。
5-10万元 ×1%+500元。
10万元以上 ×0.5%+10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上述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专利行政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7.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财产类
1、1万元以下:50元:
2、1-10万元:标的额x2.5%-200元;
3、10-20万元:标的额x2%+300元;
4、20-50万元:标的额x1.5%+1300元;
5、50-100万:标的额x1%+3800元;
6、100-200万元:标的额x0.9%+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额x0.8%+6800元;
8、500-1000万元:标的额x0.7%+11800元;
9、1000-2000万元:标的额x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x0.5%+41800元。
二、其他诉讼费
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收取。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三、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附:民商事案件收费参考
(1)一审阶段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为什么许多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
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像外国人或者是一些港台的人,就特别的喜欢打官司。不管是感情上面有什么纠纷,或者是事业上面有记什么纠纷,他们就特别喜欢通过官司的手法来,内地人就不一样了,特别的不喜欢用官司来解决事情,一般情况下,除非必要的话,我们基本上都不去选择一个打官司的行为。
其实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理解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人都这么不愿意打官司呢?其实是因为官司基本上都是一种情况,就是我们虽然说可以打赢官司,但是我们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所以不算我们赢了这场官司,我们付出的代价比较大,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打官司。
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是非常的注重脸面的,他们总觉得如果有什么事情自己解决就可以了,是实在是解决不了的事情,才会去打官司。我还是会是一件非常没有面子的事情,让人家知道这么一点小事都处理不好。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尽量的不去选择打官司,能够私了就私了。
当然对于一些有钱人的话,他们还是比较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比较注重的是一个名誉或者是权利问题。但是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讲的话,真的是很少会打官司,因为打官司那就意味着要请律师,凭律师的费用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讲,可不是一笔小的开支,如果说最后胜诉了还好,要是败诉了的话,那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以上这些原因就是中国人的为什么不喜欢打官司的一个原因,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小部分原因,但是基本上问大问题都在这里了。但其实打官司也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如果我们真的遇到一些没有办法处理的事情的时候,还是要寻求法律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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