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离婚案例纪实)
协议离婚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协议离婚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
案例: 张某与李某于20xx年2月28日达成离婚协议:一、双方均同意离婚;二、原、被告共同建造三间砖混结构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给付李某建房款50000元,其中于协议签订时付20000元,余款30000元
判决: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实告知张某,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故张某要求与李某离婚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在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法院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的内容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故协议书是无效的,法院不应当按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但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则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判决离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分析: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应在条件成就即离婚时产生法律效力。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虽然在事实上与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动有关,但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条款属于“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及合同的履行等规定。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故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从本案来看,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不是因为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而是因为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实告知张某,从而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对于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由于与李某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的内容基本相同,两者相互印证,可以认为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合法有效,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李某关于协议无效的主张,因没有向法院提交协议签订时存在胁迫或者欺诈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所以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2
兹双方因故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经双方同意后立此协议书,以资遵守,其条款如下:
一、双方协议离婚。
二、子女监护、扶养及探视:
(二)男方得依下列方式与子女会面交往:
1、非寒暑假期间:男方得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九时至女方住处与子女会面交往,并接子女外出,再于第二天晚上九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2、寒、暑假期间:
(1)、寒假期间自学校假期开始后第一日起算至第十日止{共计十天},子女于该期间内随同男方在男方住处生活。
(2)、暑假期间自学校假期开始后第一日起算至第二十日止{共计二十天},子女于该期间内随同男方在男方住处生活。
(3)、前两款男方与子女共同居住期间,倘有课业辅导或其他活动者,由男方负责接送。
(5)、男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属于其和子女共同生活期间,携子女共赴国外旅游,每年一次,女方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6)、每年的农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男、女方轮流与子女共度,第一年由女方开始。倘与男方共度之该年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十天重迭,则女方同意顺延并补足该重迭日数。
3、为求确实依上述约定探视子女,保护子女之最佳利益,双方同意必须将其实际住所、工作场所之地址及联络电话告知对方,倘有变动时亦同。
4、除上述约定探视方法外,男方得以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子女交往,惟不得影响女方、子女之生活、工作、就学。
三、夫妻财产处理:
(一)男方名下位于深圳市×××路××号之房地归男方所有。银行贷款本金二百五十万元及其利息均由男方负担。男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翌日起于一个月内,除去女方对以该房地向银行抵押借款之连带保证责任;逾期者男方应赔偿女方三百万元。为担保前揭债务之履行,男方应签发九一年四月八日到期,面额三百万元之本票交付女方。
(二)女方名下位于××市××路××号×楼之房地归女方所有。
(三)男方同意给付女方一九九八年九月迄二零零一年二月之生活费,每月以二万元计,共计六十万元整,并于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付清。
(四)男方同意自九一年三月起按月与每月十五日前给付女方生活费二万元整,至女方再婚或死亡为止,男方应将款项径汇入女方帐户(帐户资料同前);若一期逾付或不付者,应加计惩罚性利息百分之二十。
(五)男方同意给付女方赡养费二百万元整,其中一百万元于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给付,另一百万元,则由男方签发以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为发票日,面额一百万元,付款银行为:深圳发展银行罗湖分行,帐号:×××,票号:××××之支票交付女方。为担保前揭债务之履行,应由男方多年至友戴××(××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深圳市×××路××号××楼)在支票上背书。
(六)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互相抛弃其余对对方之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及其他一切财产上及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本协议书于男女双方及证人签章并协同至民政机关办理登记后,始正式生效,此后任何人不得借故打扰他方生活,合立协议书一式五份为据。
立协议书人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地 址: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地 址:
二零xx年三月八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3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现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已经成年,目前读大学,女儿上学期间的学费由男方出 。生活费由女方出,女方每月15号之前把生活费打到女儿的卡上。孩子可以自由选择和父亲或母亲生活。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鱼台县农机公司家属院一套三室一厅房产 登记在女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女方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男方补偿女方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7万元。
三、房屋内所有家具 家电归男方所有,首饰归女方所有
四、家庭存款男女双方各一半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 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自负。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4
男方: ,男,身份证号码:
女方: ,女,身份证号码:
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随同女方生活,鉴于孩子已经成年但仍在上大学,男方承诺每月支付生活费贰佰元人民币至 结婚,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初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孩子。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孩子,但应提前通知并取得孩子本人同意。孩子在任何情况下,均可自由决定看望男方或女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男女双方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均不分割对方存款。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房屋位置: )及其他财产归女方所有,位于 的房屋(房屋位置: )及其他财产归男方所有。
(3)车辆: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车辆归各自所有。
(4)其他财产:其他属于各自的财产或/和在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均不主张分割对方的财产。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截至20xx年,双方已分居三年,在婚姻期间以各自名义所欠下的债务或自行欠下的债务,由各自偿还。如其中一方被债权人起诉后替另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在清偿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另一方应赔偿追偿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为进行追偿而支出的律师费用。
五、关于社会保险
双方目前均缴纳有社会保险,离婚后各自缴纳,互不相干。
六、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鉴于双方是自愿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主张赔偿,但如果孩子因特殊事由需要大额支出时,双方均应当应孩子的要求给予帮助。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后生效。
九、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签订后,男方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男: 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5
黄××(以下简称男方)
陈××(以下简称女方)
兹双方因故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经双方同意后立此协议书,以资遵守,其条款如下:
一、双方协议离婚。
二、子女监护、扶养及探视:
(一)双方所生之子黄×(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生,身份证号:××××)由女方监护。男方同意支付女方扶养子女所需费用每月人民币(以下同)二万元整,至子女成年时(即二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为止,所有款项共计三百三十六万元((10+13x12+2)x20000=3,360,000)。前开款项男方应于九一年三月起按月于每月十五日前直接汇入女方设于××银行××分行,帐号:××××、户名:陈××之帐户内。一期迟延或未付者,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扶养费。为担保前开款项之支付,男方同意签发五张本票交付女方(到期日分别为: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金额依序为三百三十六万元、二百六十四万元、一百九十二万元、一百二十万元、四十八万元)。
(二)男方得依下列方式与子女会面交往:
1、非寒暑假期间:男方得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九时至女方住处与子女会面交往,并接子女外出,再于第二天晚上九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2、寒、暑假期间:
(1)、寒假期间自学校假期开始后第一日起算至第十日止{共计十天},子女于该期间内随同男方在男方住处生活。
(2)、暑假期间自学校假期开始后第一日起算至第二十日止{共计二十天},子女于该期间内随同男方在男方住处生活。
(3)、前两款男方与子女共同居住期间,倘有课业辅导或其他活动者,由男方负责接送。
(4)、第(1)、(2)款男方与子女同住期间,均由男方负责于期间第一天上午九时至女方住处接回子女,并由男方负责于期间末日晚上九时送子女返回女方住处。
(5)、男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属于其和子女共同生活期间,携子女共赴国外旅游,每年一次,女方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6)、每年的农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男、女方轮流与子女共度,第一年由女方开始。倘与男方共度之该年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十天重迭,则女方同意顺延并补足该重迭日数。
3、为求确实依上述约定探视子女,保护子女之最佳利益,双方同意必须将其实际住所、工作场所之地址及联络电话告知对方,倘有变动时亦同。
4、除上述约定探视方法外,男方得以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子女交往,惟不得影响女方、子女之生活、工作、就学。
三、夫妻财产处理:
(一)男方名下位于深圳市×××路××号之房地归男方所有。银行贷款本金二百五十万元及其利息均由男方负担。男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翌日起于一个月内,除去女方对以该房地向银行抵押借款之连带保证责任;逾期者男方应赔偿女方三百万元。为担保前揭债务之履行,男方应签发九一年四月八日到期,面额三百万元之本票交付女方。
(二)女方名下位于××市××路××号×楼之房地归女方所有。
(三)男方同意给付女方一九九八年九月迄二零零一年二月之生活费,每月以二万元计,共计六十万元整,并于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付清。
(四)男方同意自九一年三月起按月与每月十五日前给付女方生活费二万元整,至女方再婚或死亡为止,男方应将款项径汇入女方帐户(帐户资料同前);若一期逾付或不付者,应加计惩罚性利息百分之二十。
(五)男方同意给付女方赡养费二百万元整,其中一百万元于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给付,另一百万元,则由男方签发以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为发票日,面额一百万元,付款银行为:深圳发展银行罗湖分行,帐号:×××,票号:××××之支票交付女方。为担保前揭债务之履行,应由男方多年至友戴××(××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深圳市×××路××号××楼)在支票上背书。
(六)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互相抛弃其余对对方之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及其他一切财产上及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本协议书于男女双方及证人签章并协同至民政机关办理登记后,始正式生效,此后任何人不得借故打扰他方生活,合立协议书一式五份为据。
姓名: 姓名:
20___年__月__日
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案例
法律分析:当夫妻因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分割予以解决,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法院在审理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时,主要考虑以下三种因素: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因为子女和女方一般属于弱势群体,一旦离婚会对其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物质压力。(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外遇离婚时,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三)要求损害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外遇离婚时,如果有外遇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案例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想离婚又怕别人笑怎么办?我和我老公没感情
婚姻情感案例系列
关键词:离婚、情人、婚姻
文章长度:4100字
原创文章、抄袭必究
很多人曾说,在婚姻爱情的悲剧中,男人远比女人坚强。
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爱情中每一颗真诚的心都很脆弱。除非真能大彻大悟,足以看破红尘,不然男人为爱情而心痛时比女人还爱哭,只是不太愿意让别人看到。
几天前,我曾看到了一条“离婚采访”的短视频。有位男士面对镜头,说出了离婚的感受:
其实,我真没想到我们最终会走到离婚这一步,更没想到她会说早就把心交给了别人。她和我过够了,非要跟那个男人远走高飞不可。
那段那日子我变得很颓废,后来我也算是看透了,继续勉强下去没有意义。既然她说找到了真爱,既然她发誓最讨厌的人是我,那就让她继续去爱吧。
离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谁爱笑话我,那就使劲笑话去吧。离婚半年多了,我早就不伤心了。
我的生活还是老样子,起早贪黑忙忙碌碌,工作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起色。但是我幸福啊,比以前自由多了。
自己赚钱自己花,不用上交工资,也不用再看她的脸色。该吃吃该喝喝,生活简单了不少,下班后想喝杯啤酒也不用再担心挨骂,爱几点回家就几点回家。
自从她跟情人走后,我的生活反倒清静了不少了。我不骗你,这种生活很幸福。
她算个啥啊,我早把她忘了,连她的长相都忘了。
今天我还有很多快件要送,又要去忙了,爸妈和孩子还在等我回家,不说了……
说话间,这位男士竟然落下了眼泪。他面带笑容,转身离去时,眼角却闪烁着泪花。他的语气渐渐哽咽,找个借口离开了。
一、离婚的苦,藏在心里就行了
上文内容是我一位朋友提供,一段视频,简简单单的画面与句子,就讲出了很多男人对离婚的纠结。
现实中,这种事儿很常见。离婚后最想说的话往往只能藏在内心深处,那是言不由衷的心痛与悲伤。
离过婚的人当然明白,想要忘记一个爱过的人并不容易。走过了一段恩怨纠葛的岁月,并不是大声说几句“我早就忘记她了”就能真的忘记。
可是,不这么说还能怎么说呢?就算不能忘记,也不过是自我折磨,没有什么用处。
婚姻问题曾让很多男人自卑,也让很多人慢慢变得坚强。
离婚后,哪怕心如刀割,也要表现得无所谓。毕竟离婚之后能做的事情不多了,就算自己骗自己坚强,也要骗到底。
这并不是虚伪,而是一种面对未来的生活态度。
在一些婚姻家庭中,未曾料到的感情背叛最伤人。夫妻中某个人一旦在婚姻之外有了第三者,婚姻感情就会被渐渐取代,这是不需要证明的道理。
对于不少男人而言,眼睁睁看着妻子有了情人,往往比离婚还难过。都说人生无常,爱恨有度,有些事儿该放手时就要果断放手。
这个道理是正确的,可是面对妻子的移情别恋,很多男人却舍不得离婚。
为了挽回那个女人,有不少男人曾不惜放弃尊严苦苦哀求。即便满心愤怒,也不得不忍气吞声,在卑微中维持着婚姻,求她回心转意……
努力挽回了一次又一次,到最后很多人也只能在无奈中选择认命。这应该就是男人感情中最大的悲伤,哪怕不服气也要接受,虽然不想离婚,可不离婚更悲伤。
对男人而言,离婚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难道只是假坚强吗?
这种事儿从头到尾儿经历过一次才会理解,下文我给大家讲一个离婚案例,来自于一位男士的讲述。
男人应该记得,不管在婚姻中吃过多少苦,当某一天你终于可以毫不伪装地讲述当年的苦难,心里才算有了答案。
二、爱情恍然崩溃,婚姻失去坦诚
上周,我曾见过一起离婚案例,有位男士讲述了这么一段感情经历:
5年前,我偶然发现老婆出了轨。翻开聊天记录才发现,她和一个男人睡过很多次了,一有机会就去和情人约会。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仿佛前一刻晴空万里,下一刻竟是电闪雷鸣。我的自信顷刻间瓦解,没有任何办法安慰自己平静下来。
在愤怒中,我对她动了手。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她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她死不承认,狡辩说都是和同事闹着玩的。当我让她把那个男人叫出来对质时,她才终于低头认错。她哭哭啼啼,辩解说被那个男人骗了感情。
她发誓以后再也不这样,和我好好过日子,再也不去见他。
我本不该原谅,可面对离婚的选择,我确实舍不得,心里有太多的放不下。趁着这件事儿还没被家人知道,我不得不原谅了她。
我的心情当然不好受,整天苦闷、压抑。虽然她发誓好好过日子,可我总觉得自己太懦弱。一想起她和那个男人聊天记录中的暧昧句子,我就心如刀割。
可既然事情发生了,我还能怎么办啊?也只能劝自己接受,只要她的真心愿意和我过到老,那也总比离婚好。
作为男人,我不仅要维护着家庭,还要维持着外在的形象。我不怕穷,不怕苦,就怕别人知道我的老婆出过轨。
这种事情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压力。
从那之后我过得很狼狈,从小到大吃过很多苦,从没有一件事儿让我如此煎熬。2年时间里,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原以为只要我永远不再提这件事儿,她就真会和我好好过日子。可她的心思我越来越不懂,她早就迷恋上了那个男人。她所谓的改过自新只是权宜之计,仅仅为了稳住我。
在感情的痛苦中,我一直煎熬着。她不仅没有感激我的原谅,还常常对我发脾气。她就像变了一个人,根本就不想和我好好过下去。
我渐渐理解了守护婚姻的无奈,这段爱情早已经崩溃了,再也不能复原。即便我守住了婚姻,我们之间也没有了坦诚与默契。
半年后,我又发现她出了轨。她死不认错,总是说不想和我过了。我挽回了2年,终于成全了他们。
曾经,离婚是我最痛苦的事情。即便和朋友聊天,我都会感觉自卑。如今我看开了,离婚也不过如此。
三、耗尽最后的尊严,离婚不算什么
这位男士暂且叫他大刘,34岁,离婚3年左右。
谈及离婚的苦,爱恨纠葛曾让他心痛,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离婚后,他曾一度以为再也没有未来。如今吃完了所有的苦,见到了想见到的结局,他终于释然了。
大刘讲述了离婚前后的悲伤经历,大概如下:
自从发现她出了轨之后,我就变得自卑不堪,再也没有真正开心笑过。我知道我还深爱着她,舍不得和她离婚。那是说不清的纠结,既痛苦又委屈。
她曾短暂改过自新,从单位辞了职,再也不见那个男人。可后来她食言了,总说我不理解她,不想和我过下去了。
我起早贪黑工作,她却说我不懂她、不爱她,和我过着没劲。
再后来,我又一次发现她出了轨。原来她所谓的“改过自新”全都是骗我的,她的心里早就没有我了。表面上和我过日子,暗地里依然还在和那个男人约会。
也许那个男人承诺了她什么,她心里有了底气,对我越来越不耐烦。她总说我耽误了她的幸福,想和我和平离婚。
我突然明白,我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来了。为了家庭,即便她有情人,我也可以忍下去。可离婚这种事儿,我真的舍不得。
那一顶大帽子扣在我头上2年,感情压力曾让我分不清白天黑夜。为了挽回她,我愿意放下恩怨,一次次原谅,只求她好好过日子。
那时我的心异常脆弱,我知道这种事情瞒不下去,早晚会被爸妈知道,会被朋友们知道。
到那时,我该怎么办?
我怕人笑话,为了最后的尊严,我只能一次次让自己坚强,努力挽回她。
可人的忍耐终究不是无限的,尤其是面对爱情的背叛。她越来越不在乎我,经常晚上不回家。
在挽回的过程中,一切痛苦我都能忍。唯独不能忍的是,我的亲朋好友们终于知道了这件事儿。从那之后,我最后一点尊严也没了。
那个男人的老婆来我家里闹,去我单位闹,说我老婆和她老公睡过很多次了。我再也隐瞒不下去,最后一丝尊严顷刻崩塌。
短暂的痛苦之后,我突然轻松了。曾经的挽回变成了放手,2年时间里,那些数不清的狼狈渐渐变得无所谓,变成了我最后的坚强。
当我的尊严彻底破碎时,我才终于明白,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既然别人都知道了,我没必要继续委屈自己。
四、3年后回忆,离婚不过如此
在大刘的讲述中,面对妻子感情的背叛,他渐渐无能为力。那时候,把婚姻坚持到底,是他对妻子的最后一点奢望。
可最后当尊严耗尽,他依然没能挽回她。自从出了轨之后,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再也不在乎夫妻仅存的一点缘分。
继续讲述大刘的口述:
我挽回了2年,最后她还是执意离婚。若早知道会这样,当初我还挽留啥啊?
我曾经想过报复她,也曾准备好了工具。可最后关头我放弃了,我终究不是那种狠心的人。并非我懦弱,而是她不值得我这么做。
我还年轻,也还输得起,记住这段教训就够了。我不会为了她而毁掉我的一生,我还有更在乎的人。
我们有一个女孩,跟着我爸妈生活。孩子快6岁了,已经上了大班,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她知道妈妈抛弃了她,也知道我的不容易。每次打电话,她总是提醒我好好休息。
虽然曾经我骗过自己,有这么懂事的孩子,我很幸福啊。如今我真的感觉到了幸福,离婚3年后,我熬过了最难熬的日子。
我没本事给孩子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我一生的遗憾。但是我努力过了,未来我会一直努力奋斗下去。
对于我这种家庭来说,从长远来看,离婚也是对孩子好。前妻追求她的真爱,我们过我们平静的生活,相安无事就好。
离婚之初,我曾多次劝自己,离婚没什么了不起,如今确实没什么了不起。
为了离婚,前妻早已失去了名誉。她能走到今天也是她咎由自取,除了我之外,没人可怜她。
1年前,前妻被那个男人抛弃了,那个男人的老婆一壶开水浇到了她的脸上。听说她经常哭,骂那个男人是负心人。
后来她又恋爱了,为此住进了医院,据说是宫外孕。
我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得知她过得不好,我心里感慨万千,不希望她继续伤害自己。
妈妈曾劝我去找找她,尽量为了孩子复婚。说实话,我也想复婚,但是3年来我已经适应了没有她的生活。
前些天相见,她的眼神中再也没有青涩,岁月改变了她。听朋友们说,只要我认真求她,我们还能复婚。
以前我只能说假话,如今我可以坦然面对那段过去。真的,我对她没有感情了。
那天女儿说不想妈妈,我心里有了数。只要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我有没有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该恨她还是该可怜她,那都不重要了。
五、人生唯一的方向,好好生活
婚姻中有些爱恨纠葛曾让人心痛,只有完整经历了一回,才会明白曾经恍然的脆弱与后来的坚强。
俗话说,每个人都能吃苦,关键看有没有被逼到那个份上。若被逼到了份上,崩溃的心也能坚强。
爱情常常使人心痛,痛到极点也会让人麻木。面对婚姻感情的悲伤,不管结局如何,唯一不变的始终是生活。
这个案例就讲到这里,如果有后续,我会继续讲。
被感情伤害过的人,离婚多年后,心态就变了。当然了,婚姻是自己的事情,复婚也没什么不对,无怨无悔就好。
几天前看,我曾听朋友讲过一个爱情观点:恋爱是春天,失恋是冬天。结婚时万物复苏,离婚后百废待兴。
是的,谈起爱恨情仇,盛夏的酷暑中也有寒心的事儿,隆冬腊月也带着点点暖心的瞬间。
感受过离婚的苦与悲,把往事藏在心里,假以时日总能坦然面对一切。
很多人都在期待一个美好的未来,可未来好不好,最后还得自己争取。走过那段岁月再也别去回首,失去的缘分,此生不再怀旧,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你碰到/听过的最奇葩的离婚判决是怎样的?
我听过最奇葩的三个离婚案例:
1、一对小夫妻来法院闹离婚,男的指责老婆有外遇。法官说,提交一下证据。男方就从文件夹里缓缓掏出一张照片——上面确实是他老婆和另一男子在勾肩搭背。等拿到照片再定睛一看,一个没憋住,笑的牙套差点喷出去!因为,照片上那个搂着他老婆的男人是陈奕迅。
原来,她老婆是陈奕迅的脑残粉,这照片是她自己P的。但是不管她说啥,他老公也不相信,于是老婆一气之下说,离就离!俩人就打到了法院。走的时候她老婆还有点不好意思,一直对法官说:让你们见笑了。
2、两夫妻在法庭上撕逼,互相指责对方撒谎,好不精彩。但法官和律师听多了,感觉两个人都说不到重点,都觉得的很无聊。就在大家都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间,女的刷的一声,就从包里拿出一个大相框,指着相框里一个女人的相片说:你够胆,就当着你妈的面再说一次!
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这个应该是她婆婆的遗像。说时迟那时快,男的居然刷地从包里拿出三根香,冲着相片就拜上了。他一边拜,还一边还转头对律师一笑:我就知道她会来这招!
这个案子的结局是:法官深深地被这对夫妻的默契感动,果然是一家人啊,行事作风都是一个套路!然后,就给他们判决了离婚。
3、妈妈同事家的女儿女婿离婚,不是因为性格,不是因为出轨,而是因为一坨臭臭。那家的女儿开过胆结石,整个胆被取出来,所以消化系统没有正常人好,很容易便秘。她和她老公谈恋爱一年以后结婚、开刀,便秘的事她老公也都知道。
结婚一年半之后,她们家又多添了一口,本来一切都很正常。但大家都知道,孕妇怀胎,胎儿挤压会导致孕妇更加便秘,有很多产妇生完孩子一辈子都存在便秘现象。就在孩子三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下午,老婆蹲了大号,晚上她老公回家,也蹲了大号,然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他家马桶堵了,水流下不去。她老公边用马桶塞通马桶,边责骂她水果吃的少便秘,弄的马桶堵住了,甚至让她再有下次,直接去公共厕所,也别想在家里上厕所。没开玩笑。然后,她老公越通越来气,让她自己来通,通不完就不要睡觉。
她觉得虽然自己确实便秘,但谁保证就是她导致的厕所堵呢?她上完厕所的时候也正常冲水了,也没堵啊!再说了,他也从来不吃水果啊,怎么他回来上个厕所马桶就堵了,还往别人身上赖?
两人就此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没两天,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认为,便秘不是一朝一夕能治疗好的,何况她容易便秘的种种原因男方都知道,却半点不理解。女人产后本来就身心最脆弱,因为这种事在家破口大骂,还羞辱人格,甚至不让她在家上厕所,欺人太甚!
男方不同意也没用,女方直接起诉,非离不可!婚最后确实是离了,但也是可怜了孩子。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