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侵权责任法不保护相对权(为什么侵权责任法不保护相对权人)
相对权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适用民法典。侵犯相对权有的可以适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的条款,有的则不可以。以债权为例,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但是适用的是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如何保护相对权
不论是失效的《侵权责任法》还是正在生效的《民法典》都不保护相对权。相对权是合同纠纷和违约责任中的概念,强调合同的相对性,主张权利和义务都只能向相对人主张,不能向其他民事主体主张。《民法典侵权编》保护的是绝对权,可以向任何侵权的民事主体主张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范围为什么不包括"债权"?
您好,侵权法保护的民事权益是否包括债权,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争议都比较大。如果保护债权,在某些情况下会造成侵权责任的无限放大。比如,你撞了一位某酒吧的签约歌手,某酒吧因为这位歌手的受伤未能履行合同而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侵权责任法也保护债权,那么该酒吧的损失也需要你来赔偿。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和那个酒吧的老板是竞争对手,你知道撞到那位歌手该酒吧的损失院超过你需要赔偿的钱,于是你故意撞到那位歌手,那么对该酒吧来说其损失不能得到赔偿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现在也出现了一些认为侵权责任法应当有选择地保护债权的观点。比如,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竹博士主编的《侵权责任法一本通》认为:对于故意侵害债权的行为,也可以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条款进行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主编的《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与适用》认为:相对权一般不适宜由侵权责任法保护,但是,如果加害人明知他人的相对权存在,仍恶意去侵犯他人权利的,应当承认侵权责任的成立。(也就是我上面举的第二个例子的情况)
而且在司法考试2010年的考题中,也体现了第三人恶意侵犯债权需要赔偿的精神。希望这样说解答了您的疑惑:)
侵权责任法中哪些侵权行为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不保护民事权益以外的权利。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权关系为何为绝对权,而不是相对权。还有绝对权包括哪些,相对权包括哪些?
因为社会生活过于复杂,将非绝对权的其他权利都以侵权责任的方式进行保护会使社会关系极不稳定。比如当你的车在路上抛锚导致交通堵塞的时候,可能导致后面的某个人丧失重大商业机会,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将这种纯粹经济利益也作为侵权制度保护的对象的话,会极大影响人们对生活的预期,导致社会生活不能正常运转。
我国规定的绝对权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中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其他权利则非绝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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