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所电话)
开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一、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4、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四、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设立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主席令第64号)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司法部令第125号)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律师事务所属于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律师事务所是干嘛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们办理工作的场所,主要负责咨询和诉讼。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去事务所里面咨询,然后需要付咨询费。如果想要打官司,也可以去事务所里面找律师。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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