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讲解民法典(律师讲解民法典)
如何理解新时代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法典?形势与政策题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抛物、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体现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解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加强民事立法相关活动和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尺标,我们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
结合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谈谈你如何理解民法是生活中的宪法?
《民法典》作用的发挥决不可忽视其背后的宪法,对于可能存在的宪法问题不能视若无睹,应当在民事裁判中时刻关注宪法的规定,在个案中践行社会主义对弱者保护的原则,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和合宪性审查对于维护法制统一之功能。
保持《民法典》的基本法律地位,防止其被其他法律掏空价值,在权利保护方面积极对接宪法的规定,实现从依据宪法制定民法典到民法典实施中依靠宪法作用的发挥的转变。如此才有可能全面实现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实现宪法和民法典的良性互动。
《民法典》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大学生如何学习好民法典
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要为积极的推进民法典的实时作出贡献,那么我们就应该积极的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向人们讲解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最主要的是自己学习好民法典,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先行者。
学好当代中国法律;了解西方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中国法律修正;个人言行,做守法公民,不宣导法律意识淡薄信息。
大学生除非是学法律的,不然你遵守民法典法律就可以了,至于推进的事那是法律部门的事。
能详细介绍的解读一下民法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七编,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物权,第三编 合同,第四编 人格权,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六编 继承,第七编 民事责任,更多民法典详情可点击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如何解读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不过,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资格。即便如此,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需要说明的是,不是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根据新规,居住权须由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所有人对此拥有决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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